第1242章 毁灭规则(1 / 2)

第1242章 毁灭规则

玉兰大陆,龙血城堡内,一处密室中被开辟了稳定的空间乱流。

一方不过丈余的神位面,在空间乱流中震荡,却布置了魔法阵遮掩气息,

霍格的火系主神分身正待在这里。

在本尊与妻子环位面旅游时,他的主神分身便在在潜修。

如今摆放在他面前,参悟修行进步有三件事。

第一件事,修炼至火元素法则大圆满,这是最容易也是最简单的一步——仅对他简单。

他一旦火系成就大圆满,多一份意志威能,实力再提升十倍。对付光明主宰,还有他背后的命运主宰的把握就更大了。

第二件事,则是继续融合三大圆满(近乎圆满)的法则规则,创造出更强层次的太阳奥义招式。

如今在在太阳奥义上,他已经创造出了堪比大圆满的奥义——说是‘堪比大圆满’,实际上太阳奥义集中不同法则/规则的优点,比大圆满奥义更极端。

但是在这一道上,还有更多的潜力可以挖掘。虽然想要三种法则彻底融合几乎是不可能,但是三大法则(规则)各选两种、三种奥妙合一,威能奥妙也是不可思议的,完全有望媲美七种玄奥融合的奥义。

比如原本历史轨迹中最惊艳的灵魂变异——地风水火灵魂变异,直至鸿蒙本源。

但是,这样的方法固然提升了实力,但是在修行上的潜力却未必适合。

第三,便是参悟第四种法则(规则),第三次开启金手指。一旦开启金手指,首先便是能形成第四重灵魂变异,尔后是分出一道灵魂进入一方全新的宇宙修行。

霍格也推测,如果是生命、死亡、毁灭、命运这四大规则灵魂变异,或许也有类似的效果。

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融合的法则多了一种。

到时候向贝鲁特再索求一大地主神格或者水系主神格,还能多一份意志威能,主神力也能提升一个程度,实力就更强了。

但是四种法则/规则间的融合,最适合的应该是走‘平衡’的道路。

后者,就犹如火元素法则与毁灭规则,黑暗法则与死亡规则这种。

前者,比如光明与黑暗,或是生命与死亡这样完美对立却平衡的奥妙。

不过,这需要选择的第四种法则/规则,霍格心中也有着种种想法。

另外再将一种元素法则/天地规则对应的灵魂去融合,不能随意乱选。

霍格现在的情况也属于后者。

虽然在霍格看来,七大元素法则四大天地规则理论上都能融为一体,但是这之间融合也是有规律的。

原因也很简单,霍格现在参悟的生命规则、光明法则和火元素法则虽然彼此不同,但是却都蕴含‘正能量’‘阳性’的特征,霍格集中其中奥妙,创造出太阳奥义。

仅仅多一尊神分身,对实力没有直接的影响。

在霍格看来,在有选择的情况下如果进行灵魂变异/玄奥融合,最好是走对立平衡的法则(规则),或者是有共同点的不同法则(规则)去进行灵魂变异。

除非同时有两尊,三尊分身都是主神分身,方才可以彼此融合。

如果以从提升实力的角度,选择水元素法则或者大地法则是最容易的。以他的灵魂本质和信仰之力加持,如果不追求玄奥融合,一年下位神,十年上位神不在话下。

只不过,达到主神后,体内的神力和灵魂之力尽皆转换为主神之力,灵魂变异最大的好处——神力融合,威能暴增的效果就没有了。

不过很显然,霍格现在灵魂变异的三种,无法再引入第四种形成‘平衡’了。

否则火与水、光与暗、生命与死亡——即便要平衡,那他还需要再使用三次金手指。

问题是,主神已经是这一宇宙‘修行体系’的尽头,至高神无法修行成为的——再进一步,就是成为鸿蒙掌控者了。

无论是哪一级的鸿蒙掌控者,也不再存在‘灵魂变异’的说法。

所以,这一次的(提升)灵魂变异,便是最后一次了。

这一次的选择,尤为重要。

选择什么作为自己参悟的第四种法则/规则?

霍格的脑海中一个个念头闪过。

雷电法则?

雷电的性质在不同宇宙有所不同。

有的宇宙中是阴阳相薄为雷,激扬为电,譬如《莽荒纪》宇宙中便是如此。不过《盘龙》宇宙中,雷的‘阳’属性还是比较强烈的。雷电法则融入太阳奥妙不中算契合,但是也不至于不相容。

命运规则?

太阳普照万物,本也有至高至上,执掌一切的意味。将命运因果包容进去,也并非不可。

但是,霍格在‘命运因果’方面并不擅长,《雪鹰领主》宇宙的九大神心中,因果神心是他最后掌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