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盗墓贼(1 / 3)

“哦,他就是莲花楼的主人,传闻中能救活死人的神医?”听到李莲花的名号,何晓凤有些惊讶。

不愧是天机堂的人,对江湖之事,就是比较了解。

只是赞叹了一句,她就将注意力又转到了沈皓峰身上,“公子生的俊美无双,平日里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吧?”

从她的眼神,沈皓峰立马就明白她说的麻烦是什么,大概是女子的纠缠。

沈皓峰笑道:“倒也没有这么夸张。”

“那便好。”何晓凤笑了笑,“险些忘了介绍,我是天机堂堂主何晓惠的小妹何晓凤,我是来追我那顽劣的外甥的,他姓方名多病,乳名小宝,没小我几岁,性子却是顽劣的很。御赐的婚说不要就不要了,还敢离家出走,让我这个做小姨的担心。”

她这个小姨可一点都不小。

哪怕是丝毫不显身材的衣裙,也难掩其高耸和浑圆。

山的形状又很多种,但最受人喜爱的,应该就是眼前这种,底盘稳固,山体圆润,顶端收放自如,整座山如同一个倒扣的玉碗。

这样的山,虽然不陡峭,但尽显格局和风范,令人想要攀登一番。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李莲花竟然难得的主动搭话,“原来是这个样子,何姑娘,刚刚方少侠与我们辞别,说要去北上见识一番。你现在去追,应该还来得及。”

看的出来,他是不想和方多病纠缠了,所以宁愿他被天机山庄抓回去。

“这臭小子…”何晓凤当即要去追,但又忽然驻足,将一个东西放到沈皓峰手里,“沈公子,这是我的专用凤凰信烟。你若是想见我,便可燃此信烟让我找到你。”

说到这儿,她还对沈皓峰放了下电,“后会有期啊,沈公子。”

这…

没想到这个时代,也有颜控啊。

看着手里的信烟,倒是省了一道妖力?不过转念一想,即便是花痴,也一定喜欢惊喜。想了想,沈皓峰还是打了一道妖力过去,便于后续的操作。

等何晓凤走了,李莲花一脸好笑的看着沈皓峰,“想不到你还挺受女子欢迎。”

对此,沈皓峰倒是没有谦虚,“长成我这样,想要惹人厌憎,确实十分困难。”

愣了一下,李莲花笑道:“有道理。”

两人边说边往前走,此间事了,改回莲花楼,至于如何找到笛飞声,从他口中问出单孤刀尸体的下落,还需从长计议。

……

莲花楼。

李莲花收到一封飞鸽传书,是无了大师关心他的病情的。李莲花在看完之后,就将它烧了。他将书信放到炭炉底下烧的时候,方多病走了进来。

“我说你们,我躲开我小姨的功夫,一转头你们就没影了。还好我聪明,知道你们一定会回莲花楼。”方多病一进门,就朝李莲花数落。

话音一落,他看到炭炉里有火光,好奇问道:“你在烧什么呢?”

“不重要。”李莲花敷衍了一句。

方多病一脸狐疑,“不重要,你们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有什么事跟本少爷说,我罩着你们。”

李莲花还好说,沈皓峰一个随时可能成为他姨父的人,哪里需要他罩。

看了他一眼,李莲花淡淡道:“你逃婚离家,被斩断了财源风餐露宿,又狼狈四蹿,只怕连你身边的小丫头,都被抓了回去了吧。你一个无家可归的人,难不成,一直想赖在我这个莲花楼啊?”

“我…”方多病急道:“话不能这么说啊,都是互相帮忙啊。好歹也是一起出生入死过,都是什么交情啊。人在江湖走,都得靠朋友。”

听到他的话,李莲花一脸冷漠,“我不入江湖,也不交朋友。”

方多病被他噎的够呛,“我说你这个人,表面上看起来很随和,又好说话,跟谁都没脾气似的。其实心里头冷的很,谁也不愿意亲近。这样真不好,你老是一个人…再加上沈皓峰,就只有你们两个,生活得多无趣啊。”

他说话的功夫,李莲花从砂锅里舀出几颗山楂,方多病也不客气,端起来就吃。“不错不错,下次你试试把这山楂晒干了,和陈皮冰糖放在一起熬试试,肯定更好吃。”

“算你识货。”

“那当然,本少爷在京城食香客的名头,可不是白来的。”方多病一脸自得,“怎么样,你这莲花楼,是不是就缺一个我这样的,又能吃又能打,长得还英俊的搭档?一起闯荡江湖岂不是快哉?”

李莲花朝沈皓峰看了一眼,“你再英俊,能英俊的过他?”

方多病:“……”

见他哑口无言,对沈皓峰的颜值十分服气,李莲花又看向沈皓峰,“你的那份,被他吃了。”

都是要做他姨父的人了,对晚辈,沈皓峰还是很宽容的,摆摆手,示意方多病随意就好。

没想到沈皓峰轻轻揭过,李莲花只好自己道:“打住,一起破案这件事,上次已经跟你说的很明白了。我就搞不清楚了,你真的很想进这个百川院?”

“那是当然了。”方多病立马道:“四顾门不在了,我师父也失踪了,可我对他许过的诺言可不能忘。更何况现在大魔头笛飞声还没死,我得替我师父收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