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鸣?我不相信你睡了,马鸣,我看见你的脸,你还是喝点不会做梦的东西吧!相信我,我知道。”
马鸣蜷起身子,抓住他的钩镰枪,深吸一口气。两步。
“马鸣?”奚齐更近了。那个白痴随时都有可能一脚踩在厌火族人身上,他们会悄无声息地割断他的喉咙。
玩命一搏吧!马鸣心想。我只需要迈出两步。“拔剑!”马鸣高喊着,一跃而起,“营地里有楼兰!”他冲下山坡。“向旗帜集结!向红手旗集结!集结,你们这些无所事事的懒鬼!”
马鸣就像是踏进石南丛的公牛一样大吼大叫,喊声惊醒了所有人。随后喊声朝每一个方向传去,号手们吹起了集合号,第一旗队的士兵们也吼叫着从毯子里跳起来,挥舞着刀剑朝红手旗跑了过来。
但事实是,厌火族人和他之间的距离比士兵们和他之间的更短,而且清楚他们的目标。营地中的喧嚣已经让马鸣的听觉彻底失去了作用,但大约是因为缘起的幸运。
马鸣下意识地转过身,看见第一个戴面纱的身影,似乎是凭空出现在他背后。没有时间思考,他用矛杆挡住对方刺来的矛尖。厌火族人用小盾挡住他的反击,一脚踢在他的肚子上,把他肺里的空气全都压了出去。
绝境激发了马鸣的力量,让他撑住了身体,没有倒在地上。他拼命转过身,躲开刺向肋骨的矛尖,同时用自己的矛杆敲中那名厌火族人的小腿,又一矛刺穿了他的心脏。苍天啊,他希望这是他自己干的。
马鸣刚刚抽出钩镰枪,就迎上楼兰的第二波攻击。该死,我有机会的时候应该自己跑掉就好了!他将钩镰枪当成棍棒,以生平最快的速度挥舞着,挡开一次又一次短矛的进攻,却根本没有反击的余地。
厌火族人太多了。我应该闭上他娘的嘴,立刻就逃跑的!马鸣终于又吸进一口气:“集结,你们这些好吃懒动的偷羊贼!你们都聋了吗?把耳朵挖干净,集结!”
马鸣寻思着自己怎么还没死掉————他的运气不错,但光靠运气肯定没办法再撑下去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一名皮包骨的雨师城人只穿着短裤倒在他身边,发出凄厉的嚎叫,立刻又有一名穿着中衣的晋城人抡着剑补上他的空位。又有更多的人涌了上来,他们全都高喊着“秋恒大人胜利”、“貔虎军”,或者是“杀死黑眼歹徒”。
马鸣退了下去,让士兵们去对付那些厌火族人。冲在最前线的将军只会是个傻瓜。这句话来自他那些古老的记忆,是一句不知流传自什么时候的谚语。再留在这里肯定没命。这是马鸣的话。
最后,马鸣这方的人至少是从数量上彻底压倒了对方。十二名楼兰人。而这边即使不是整支貔虎军,也有几百人冲上了山坡。最后一共死了十二名楼兰,十八名貔虎军,受伤人数是死者的两倍以上。
即使马鸣在战场上停留的时间很短,他的身上也还有十几处出血的地方,其中至少有三处他认为需要缝合。他将钩镰枪当作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躺在地上的奚齐面前。楚焱正用力压住奚齐的左腿,要给他止血。
奚齐的白中衣被解开了,上面能看到两块血污。“看起来,”他喘息着说,“夏金瑞又要在我身上试试裁缝手艺了,老天爷收了那个拳头像腊肉一样的公牛吧!”夏金瑞是他的仆人,在为他的主人缝补衣服的同时,也经常会缝补他的主人。
“他有危险吗?”马鸣低声问。
只穿着一条裤子的楚焱耸耸肩。“我觉得他流的血比你少。”他抬头瞥了一眼,马鸣才发现他脸上的伤疤又多了一道。“虽然你没去惹他们,马鸣,但他们显然是主动来找你的。”
“幸好他们想要的东西没有到手,”奚齐哆嗦了一下,扶住楚焱的肩膀,挣扎着站起来,“把貔虎军的运气丢在几个野蛮人的手里,实在是件耻辱的事。”
马鸣清了清喉咙:“大概是吧!”厌火族人消失在他帐篷里的情景又浮现在他的脑海,他全身颤抖了一下。苍天在上,为什么厌火族人想杀他?
彬蔚正在摆放厌火族人尸体的地方,即使是现在,他仍然穿着长衫,只是没有扣扣子。他一直皱紧眉看着衣领上的血污,那大约是他的血,大约不是。彬蔚道:“我可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知道这些野蛮人迟早会找上我们的。我觉得,他们应该是昨天超过我们的那些人的。”
“我怀疑不是,”马鸣说,“如果他们想要我的命,他们昨天在我和万宁单独去勘察那些匠民时,就可以取下我的头颅当晚餐了。”
他瘸着腿走到那些厌火族人旁边,开始仔细查看他们。有人给他递来一盏油灯,让他不必只依靠模糊的月光。当确定所有厌火族人都是男人之后,放松的心情差点就让他跪倒在地上。马鸣完全不认识这些人,不过,他认识的厌火族人并不多。
“我觉得,是突阕楼兰。”说完这句话,他就提着油灯回到其它人身边。他们可能是突阕楼兰,也可能是魔尊的爪牙。马鸣很清楚,在厌火族人中是有魔尊的爪牙的,而魔尊的爪牙当然有理由置他于死地。
“明天,”楚焱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去找找河对岸的鬼子母。奚齐大概要等到他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