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鸡报晓,叶琛在睡梦中醒来。
开始思索人生的三件大事。
早饭吃什么?午饭吃什么?还有晚饭吃完饭,干什么?
不过其实也不用他多想,早饭已经让春月和汐月两个小丫头帮忙做好了。
春月是奉命来帮忙跟着去大棚干活的,来得很早,而汐月则是跟赵菁菁亲近,总是早上过来,帮着喂喂鸭子,然后干点杂活,一文钱都是不要的。
对此,叶琛是知道的,秦氏和二哥没提钱的事情,叶琛也没提。
不过总归不可能委屈了孩子便是。
早餐是一份是一种拌汤。
叶琛听老太太说似乎叫(茶曾),但是具体是怎么写,叶琛也不清楚。
具体的做法,就是在在盆中放一些干面粉。
左手往里撒水,水要撒成雨点状,右手用筷子搅拌,使面粉变成小面疙瘩,水开后就可以下锅煮了,几乎是一烫就能吃。
此外桌子上还有几个小碟,每个小碟里都摆着一些小咸菜,比如腌黄瓜、腌萝卜之类的,都是老宅送过来的,吃起来嘎嘣脆,香甜的很。
一家人正吃着饭,潘虎走了进来,对叶琛说道:“家主,外面有客人造访。”
叶琛无奈起身,小壮端着碗,吹着汤跟着往外走。
叶琛心里疑惑,这是谁啊,那么没有礼貌,大清早来人家做客。
在门缝里看了两眼,就见有一秃头僧人穿着百纳僧衣,手拖陶钵,另一手杵着一支拐杖,正一脸陶醉状地对着空气猛嗅。
见大门推开,立刻止住身形,做慈眉善目状,笑吟吟的看着叶琛父子。
“阿弥陀佛。”僧人双手合十,态度洒然。
叶琛不知道僧人之间的礼节,便叉手以对,“和尚从哪里来?”
“从来处”和尚刚想下意识的装个逼,打个机封,却见叶琛直接关门,情急之下,赶忙用手抓住了门环,“额,现在的年轻人怎么如此暴躁。”
叶琛嫌弃道,“是你先玩花活的,说吧,你从哪里来,又往哪里去?来我这是借宿,还是化缘啊?”
僧人看着小壮手里吸溜吸溜不停喝的粥,使劲儿咽了口唾沫,然后正色道,“贫僧自扬州而来,准备往辽西而去,途经北海,有感此地怨气沸腾,便留下超度亡魂耽搁了些时日。”
叶琛道,“门口就是战场,前些日子山贼来这里闹事,死了不少人,那边儿还有乱葬坑,和尚应该去那边儿。”
僧人翻了翻眼皮,心道,你这施主,好不通情理。
僧人登门,不管饭,起码也要给口水喝吧。
但他知道,今日早上能不能饱餐一顿,全看这位施主的态度,便笑着说道:“亡魂超度已毕,见此地佛光四射,当知有菩萨心肠般的贤达居住此地,特来拜会。”
叶琛对僧人的印象不咋地,因为这帮子人不缴纳赋税,还他娘的放羊羔贷,属于典型的诲人不倦的人物。
但看眼前这位僧人,应该是属于那种苦行僧,跟那些住在庙宇里,过好日子的僧人不一样。
而且人家说话好听啊。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叶琛还是明白的。
谁知道,眼前这位有着崇高信仰的僧人,是不是什么大师之流。
毕竟这年头,兵荒马乱,各地闹饥荒,一个僧人敢自南向北,往战场进发,是需要一份莫大的勇气的。
而且在武周,圣人都崇信佛教,自己将人家拒之门外,有些着实不好看。
“大师远道而来,确实辛苦”叶琛笑着准备将僧人迎进来。
小壮见父亲上前迎客,便连忙放下碗,跟着一起去迎接。
结果刚靠近那僧人,这爷俩一起皱眉,然后齐齐后退了两步。
这僧人不知道多久没洗澡了,狐臭夹杂着汗臭,仿佛第一世界大战壕沟里的芥子气一样让人崩溃。
尤其是小壮,刚刚喝的汤水,直接吐了一地。
“大师,您这是尸变了?”叶琛掩住口鼻惊叹道。
这话说得虽然不礼貌,但叶琛确实很久没闻过这种味道。
一边儿的来福和旺财,对于门口的大和尚似乎很是好奇,结果只是靠近闻了闻,立刻四肢抽搐,倒地不起。
大和尚表情顿时有些尴尬,笑道,“出家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久而久之,难免有些腌臜,但这些都是皮囊并无大碍。”
话还没说完,却听叶琛喊道,“潘虎!”
“家主!”
叶琛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肥皂,一张搓澡巾,指了指和尚说道:“弄两桶热水上房顶,给大师赶紧洗洗,这劲儿太大了。”
“也好,贫僧就谢过叶施主了。”
这和尚也不认生,跟着潘虎一路走到浴室,待潘虎打好水来,就见大和尚已经脱得精光,自顾地打开花洒,似乎对这些精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