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收购蝗虫(2 / 3)

续道:“其次,要感谢全体乡亲们,是大家齐心协力击败了蝗虫!这是清河村有史以来,第一次战胜蝗灾,我会将他计入族谱之中,所有为村子付出努力的人,都会记录在册。”

“蝗虫已经飞走了,就不会回来,大家赶紧准备收割粮食,以后不会再挨饿了。”

村里人逐渐散去。

温华累得差点瘫地上,他力气小,被安排扯床单扑杀蝗虫。

他扯着床单跟二壮满田地跑,他粗略统计了一下,就他拿的那块床单,至少扑杀了上千只蝗虫,这种成就感让他格外兴奋,比读完一本书还要兴奋,兴奋之余,他又有些担忧,不知温家庄的灭蝗是否也同样顺利……

这次灭蝗行动,赵菁菁也参与了,村里许多怀着孩子的妇人聚集在一起投放艾草燃烧,或者敲锣打鼓。

这个活儿不算累,赵菁菁回来的时候不像其他人那样狼狈。

她给自己清洗了一下,然后生火煮饭。

这么折腾了大半天,所有人都累了,她做主焖了干米饭,炖了一只野鸡,还红烧了一锅子兔肉。

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温华暗暗打算过几天后,根据孩子们的学习程度将他们分成两个班,一个进度快一些,一个稍慢一些,再加一个精进班,专门给二壮和小壮上课。

祠堂外,村长背手巡视了一圈,不断点头,他们清河村也有学堂了,虽然不知道温华会留在这里多久,但能留一会是一会……

巡视结束后,村长迈步朝叶琛家里走去。

孩子们去祠堂读书。

叶琛则专门去了趟老宅,跟二嫂聊了聊。

首先肯定是要感激二嫂替他出头,帮自己灭了牛大海婆姨的威风,其次便是商量让二嫂帮忙收蝗虫。

这一波蝗灾,估计每个村子都能捕获不少蝗虫。

全都掩埋或者焚烧有些可惜,所以叶琛琢磨着,将蝗虫收购回来,加工磨成粉末,制作成蝗虫粉,留着喂鸭子。

蝗虫富含蛋白质,贝爷都爱吃,用来做饲料,着实不错。

顺势还可以收购乡亲们多余的鸭子,当初为了预防蝗灾,家家户户都多养了一些鸭子。

但是待天气逐渐寒冷,养鸭子也会成为一种负担。自己可以帮乡亲们解决麻烦,还能顺势再赚一笔。

收购蝗虫的价格也不需要太贵,一文钱十斤蝗虫。

古人轻易不肯吃蝗虫,又不是家家户户养鸭子,扔了肯定浪费,不如卖给自己。

至于叶老太太,肯定又少不了一顿唠叨。

老太太觉得一文钱五十斤都有人去捡来卖,花那么多钱,着实可惜。

不过拗不过叶琛,便嘱咐儿媳秤一定要准一些,可别让老蔫吃了亏。

从老宅回来,叶琛有些疲惫,便泡了些清茶,靠在树下一边儿喝,一边儿休息。

他看了眼晾晒在绳子上的布条,心想着,是该给孩子们多准备一些笔墨纸砚了。

起初,刚开始学习识字,可以简单些,不过熟练之后,还是要有纸张为妙。

去镇上买纸张贵得要死,笔墨纸砚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但是他有资源回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