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俞文玲案开庭(二)(2 / 2)

—拥有顶尖律师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

坐在审判席的三位法官,听李乙的陈述,频频点头,似乎颇为认同他的说法。

主审法官方法官待李乙陈述完毕,又问了甲诊所的张甲律师、丙社区医院的王丙律师的意见。

二位律师此刻无比庆幸。

因为,李乙坐在他们的旁边,而不是坐在对面的原告席上。

两位律师赶忙都表示:我们的意见跟李乙的意见相同,采取的诊疗行为都符合诊疗规范,没有延误俞文玲的治疗时机。

方法官进入下一个庭审程序。

卓远向法庭递交了几页纸和一个光盘。

回到原告席,卓远开始发言。

“第一,乙公立医院声称:所有的诊疗行为都符合诊疗规范,那么请拿出这个诊疗规范!是由谁制定?”

“第二,对方律师,究竟是谁在信口开河?对方这是严重地偷换概念!患者、患者家属与医院的医生,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在于医生的专业性!在于你有专业的医学知识!在于患者去医院是为了得到专业的治疗!所以,不要拿医生和患者去做对比!因为这两者完全没有对比性!对方律师请直面问题!不要答非所问、顾左右而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