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俞文玲案开庭(一)(2 / 2)

难道只是换了个地方,从家里,从公司,从马路上被送到医院,继续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等待着病情进一步加剧、变得更为严重吗?医院一再地拖延时间,延误患者的最佳抢救时间,坚持要等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等等检查结果出来,这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医院完全依赖于检查报告的这一做法,早就与抢救的最基本原则相违背!”

“第四,乙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从俞文玲被推进抢救室开始,长达两个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实施任何抢救、救治行为!在俞文玲病情非常危急的情况之下,医务人员不是想着抢救,而是看到患者病情进一步加剧、濒临死亡之时,第一时间去篡改抢救记录和患者的生命体征指数,妄图掩盖他们未进行抢救的过失!这种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

“至于丙社区医院,它的过失与甲诊所相同!医务人员就只是看了看在乙公立医院的门诊病例,看了下医嘱,就给俞文玲开了药,直接给她挂水治疗,完全没有意识到:需要查出俞文玲发热和疼痛的真正病因!”

卓远掷地有声,声声发问、句句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