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懵比的不光是叶繁松,被两个庭警一左一右押到被告席上的赵红阳,同样懵比。
“小子,你在搞什么阴谋?”被人强行从观审团里带到被告位置上,赵红阳扭头看着叶风,咬牙切齿地问。
“阴谋?”叶风笑了,“请二位不要搞错了,玩弄阴谋的人并不是我。”
说着,叶风伸出一根手指,冲二人神秘地摇了摇:“捕蛇的人,就得面对被蛇咬的风险,你们在决定算计我的时候,就应该想好了,万一我反将一军,会是什么后果。”
“”
开庭之前,叶繁松信心百倍,他是个投资老手,相关的法律法规,哪里可以钻空子,哪里可以给人埋陷阱,他都一清二楚。
要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叶家也不会放心把他放到广城来,统管一省的投资事务。
而作为他的“同党”,赵红阳同样清楚这件事的天衣无缝。
代理控股这种事,本来就是违法的,所以类似的业务,广城分部一向很谨慎,代理合同只有他们手里有,委托人手里是没有的。
也就是说,叶风哪怕说操纵股价的不是他,而是对他的股份有代理权的叶繁松,法官也不会信,因为拿不出证据。
相反,叶繁松这边,对叶风操纵股价一事,却证据确凿。
这怎么看,都是一场翻不了盘的仗啊?
为何事情会突然反过来,还没开始,原告和被告就调换位置了?
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法官敲了敲桌子,说道:“原告方,请陈述你的上诉缘由。”
“是的法官。”叶风整了下衣服,站了起来。
“众所周知,最近两周内,长河电子的股价变化,引起了整个广城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在这背后,一定是有原因的。”
说着,叶风指向了叶繁松:“长河电子隶属于金龙集团,这是不争的事实,而叶繁松,作为金龙集团的控股人,却质押自己的股份,套取现金,用来炒高长河电子的股价。试问法官大人,用自己的钱,抄自己的股,做自己的庄家,坑害无辜的散户,这种行为,算不算非法操纵股价呢?”
听了叶风的话,法官点点头:“不仅是非
法操纵股价,还涉及到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机制,这是三项罪名。”
“你胡说!!”
叶繁松陡然站起来,指着叶风,满脸怒火地说:“操纵股价的是你!金龙集团是你的企业,长河电子也是你的企业,跟我有什么关系!哦,我和你一样姓叶,所以这家公司就是我的?哪有这种道理?!”
面对叶繁松怒气冲冲的质问,叶风没吭声,而是扭过头,向后方的段鹏飞使了个眼色。
段鹏飞接到叶风指示,起身走到陪审团的桌前,掏出一个小东西,看样子,那像是一个小型p4播放器,老式的那种,不同的是,这东西连着一条线,线的另一端是一个机。
看着这个小东西,叶繁松和赵红阳一头雾水。
陪审团和法官轮流看了p4上的内容,然后问段鹏飞:“这位证人,你来解释一下这个证物。”
“是。”段鹏飞开口说:“这段视频,是录的一段签合同的内容。这个合同是一份股权移同,签订人是我本人,和被告叶繁松。正如各位在视频见的,在
和叶繁松签字之前,我已经拍下了合同的所有内容,一共八页,一个字都不少。在把合同拿给叶繁松之前,我没有调包,没有篡改,然后,叶繁松在这份合同上签了字。”
法官点点头,然后问道:“从视频上看,确实如此。可是既然你也签了合同,为何不直接把合同拿出来,而是要通过偷拍这种方式?”
段鹏飞解释道:“这份合同是单向持有的,我手里并没有副本,不给别人留下任何把柄,这是叶繁松的做事风格,如果不这么做,他不会承认这份合同的存在。而我需要各位注意的是,合同第7页第9行的内容。”
法官和陪审团拿着p4,把进度条拖到段鹏飞所说的位置,然后看到了那一行字——
自今日起,将金龙集团65的股份移交给叶氏集团广城分部,接收人:叶繁松。
法官抬起头问:“问题出在哪里?”
段鹏飞说:“请您注意,合同上的用词是‘将股份移交给广城分部’。在这里我需要解释一下,之前金龙集团的控股人是我,注意,不是叶风,是我。现在我把股
权移交给叶繁松,也就是说,这份合同签完后,叶繁松就成了金龙集团的控股人,跟我段鹏飞,以及叶风,不再发生关系。”
看了叶繁松一眼,段鹏飞面无表情地说:“而长河电子的股价纵,是签完合同之后的事。这个时间点,我已经失去了金龙集团的控制权,有权质押股份的,只剩叶繁松。当然,他控股了金龙集团,长河电子自然也是他的了。操纵股价这事,是他干的,跟我没关系,跟叶风更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