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旭耸了耸自己的肩膀,右手上还挂着彩呢,刚才被王朗的砍刀给刮伤了。
虽然伤口不深,但溢出的鲜血还是把右手给染红了。
“走,我带你去医院,先包扎一下!”
对于张小旭这样的大功臣,戈文兵是喜欢的不行,如果不是张小旭跟自己的女儿年纪相仿,真想跟这小子拜把子做兄弟。
“那就有劳戈叔叔了!”
张小旭咬着牙齿,捏着自己的手臂,还别说,真疼!
按理说,张小旭是要去警局做笔录的,但考虑到他身上的伤情,戈文兵直接带着他去了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伤口的检查清洗和包扎工作。
好在伤口确实不深,在医生和护士的帮助下,很好的止住了血。
“小旭,你将来会当警察吗?”
回去的路上,戈文兵一边开车,一边扫了一眼副驾驶的张小旭,问他未来的规划。
“戈叔为什么会这么问?”
张小旭把窗户给摇了下来,让窗外的风吹进来。
这个时代,不会因为拥挤的车,而走走停停,也不会因为没有车位,停个车都要找大半天。
空气,也无比的清新。
“我发现你小子有这方面的天赋,脑筋也灵活,是干咱们刑侦的这块料!”
戈文兵掏出一根烟,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点燃,然后把烟丢给张小旭。
出奇的,张小旭今天没有拒绝,掏出其中一根,熟练地用打火机点燃,深吸一口,然后吐出:“清水镇的警察,可没那么好干。”
“后面,我可能还是会选择从商吧!”
似乎想到了什么,张小旭看着戈文兵的侧脸问道:“戈叔叔,戈妍您想他将来从事什么行业?也是警察吗?”
“哈哈,”戈文兵笑道:“那我可舍不得,我就这么一个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