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法律制裁(2 / 2)

就很抗拒有精神病的人住进来。

后来我们从报纸上的报道才得知,被告之前住进过精神病院,我们很恐惧也很害怕,担心历史会重演,悲剧会重来,所以我们才会想方设法赶走被告。”

辛胡可:“换言之你们要赶走被告是因为担心自己的生命得不到应该的保障,你们赶他走无非就是要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对吧?”

一号证人:“是的,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我们或许会是很好很好的朋友。”

辛胡可:“我想,你应该很清楚在法庭上说谎是很严重的罪行。”

一号证人:“我很清楚。”

辛胡可:“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的问题。”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叶枫默默地戴上眼镜,站了起来:“请问你在案发之前是否认识被告?”

一号证人:“并不认识。”

叶枫:“在案发之前,你是否有见过被告因为情绪失控而做出伤人的行为?或者伤害过你们其中任何一个人?”

一号证人:

“也没有,我们甚至是素未谋面,对彼此不熟悉。”

叶枫:“也就是说,你们之所以对被告如此抗拒如此憎恨,纯粹是因为他曾经入住过精神病院,有着令人担忧的精神病史?所以你们就要执意将他赶走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