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八章 有失公允(2 / 2)

我认为他是无辜的。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一个染满鲜血的凶案现场,一副至今都没有找到的尸体,被他们称之为死者。

只是因为案发现场在他的家中,就对他作出检控,这实在是有失公允。

最初我接了该案件的检控工作之后,原本我只是想敷衍了事,走个程序,随便传几个证人出庭作证就算了,因为我觉得这样太荒谬,根本不足以控告他。

可是,随着我对该案件的审视,慢慢的,我发现了被告可能真的谋杀了他的妻子。

被告声称因为工作压力太大,妻子总是没事找事,对他的生活指指点点,啰哩啰嗦,他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多次对她进行殴打、虐待。

被告在出庭作证的时候也承认了有家暴倾向的行为,随后我们更加了解到,被告的妻子因为精神空虚,一直有着一段婚外情。

而被告是知情的,但是他不愿意妻子离他而去,继而将她留在身边,继续毒打她,虐待她。

而她一直在计划离开他,甚至单方面提出离婚、分居的申请,然而被告并不愿意。

终于,在本年的4月13号晚

上,他将她按在浴缸里,企图将她淹死,但是他觉得不够过瘾,决定拿出一把利刃将她活生生砍死。浴缸内血迹斑斑,恐怖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