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沈禾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加上陆久以及李秀云跟陆水生,晚上一共六个人吃饭。
陆大柱那边,下午沈迁去请的时候,是想要他们全家都来吃晚饭的,但是陆大柱晚上有事,陆叶知道沈迁才分家,手里没什么银钱,不肯来,沈迁费尽口舌,他也只同意让李秀云带上他七岁的儿子陆水生。
只有六个人吃饭,陆久提来的那只腊猪脚又是连着肘子一起的,切出来一大锅,宋兰就没动上午买的新鲜猪肉。
屋外起了晚风,吹得呼呼响,灶房里燃着炭火,暖意熏人。
陆水生进来后,自来熟地蹦跶到沈迁身边,放下用衣角包着的一小捧芋头,笑嘻嘻地推给沈迁,“沈叔叔,这是我外婆给我的小芋头,放炭火里烤熟后可香了。”
沈迁没好意思去接,陆大柱一家已经帮他太多了,不仅一开始帮他伪装摔断手,后面又租房子给他们母子,帮他们搬家,下午李秀云怕他们晚上没柴烧,还送来了一捆柴火,以及不少萝卜跟莴笋,如今小朋友不过来吃顿饭,又给他带来一捧外婆家的小芋头。
“收着吧,几个芋头不值什么。”李秀云道,这几个小芋头是陆水生知道晚上要来沈家吃饭,自己要带上的,当时她就在旁边。
如果说她跟陆大柱毫不犹豫地同意租房子,跟帮忙搬东西,是因为陆久,后面送菜又送柴,则是接触之后发现,沈迁跟宋兰都不是喜欢占便宜的人,两家往来,他们不会吃亏,也就由着孩子带东西了。
沈禾坐在角落里,对屋里的氛围有些无措,又有些羡慕,沈家到青坪村已经一个多月了,除了买下宅子后,老爷子主动请村长跟村里的族老吃饭那回,跟村里人的交集并不多,像这么客客气气围坐在火盆边说话的场景,她更是没见过。
“吃饭了。”宋兰让沈迁在火盆上架起一个架子,她将炖好的猪脚连锅放上去,又倒进去一大碗切滚刀块的莴笋,跟猪脚一起咕噜着。
陆久跟李秀云则不见外地给几人盛饭。
沈禾更不知道如何是好了,被陆久塞了碗米饭后,就赶紧抱着,坐回角落里。
锅里的汤汁咕嘟咕嘟翻滚着,漫过红亮的瘦肉跟半透明的肥肉,棕红亮泽的皮则是一颤一颤的,看着就知道肯定软糯。
宋兰坐在沈禾旁边,见她拿着筷子踌躇着不知如何下手,便夹了两块肉放她碗里,道:“不用拘着,吃饱点等会儿回去路上才不冷。”
沈禾低低“嗯”了声,垂着头,眼眶有些热,在家里,即便是以前日子好的时候,因为头有两个哥哥,下头有个比她小好几岁的弟弟,她又不是娘亲自带大的,平时吃东西,娘不让他让着哥哥跟弟弟就不错了,更别提挑好的夹给她。
不过很快她就没心思想多想了,猪脚肉一口咬下去,瘦肉跟皮之间的油脂最先在口腔里迸开,却不会觉得油腻,皮软糯弹牙,瘦肉丝丝入味,腊香十足,因为刚从锅里捞出来,很烫,吃上一块,身上便暖和了起来。
水生也边吃边嘟囔,“小久叔叔家的腊肉,是全村最好吃的。”
吃上一会儿,后放进去的莴笋也煮熟了,鲜嫩翠绿的莴笋一开始吃起来脆脆的,煮的久了,便耙软了,但是吸足了汤汁里的腊香,同样很好吃,吃到最后,再烫上一把莴笋叶解腻,一顿饭,几人都是吃得肚儿滚圆。
沈禾不好意思地摸了下肚子,起身帮着宋兰收拾碗筷。
宋兰也没阻止她,将剩下的一点猪脚跟汤装碗里,收进橱柜。
他们如今的条件,一点东西也不能浪费。
收拾好了,宋兰便如先前说的那样,拿了根燃着的柴火当火把,打算送沈禾回去,李秀云知道宋兰其实对村里也不太熟,便说吃饱了要消消食,带着水生也去了。
她们一走,陆久也跟着离开,他虽然大胆,但是跟这种夜黑风高,其他人都不在,就他们两独处一室还是不一样的。
屋外天还没完全黑透,不用火把也能勉强看清东西,几人顺道走了一小段路,陆久就到家了,宋兰几人继续往前,快到沈家时,遇到了来接沈禾的老太太。
分开后,老太太拉着沈禾的手搓了搓,确认她没有冻着后,叮嘱道:“你娘在闹脾气,等会儿到家后,你先去房里拿了针线活,再去堂屋。”
“好。”沈禾乖巧地应下。
老太太迟疑了一瞬,又问:“下午有没有听到你婶子说带你堂哥去医馆之类的话?”
沈禾摇了摇头,马上又道:“不过我看迁堂哥的手重新包扎过了,不是婶子的手法。”
老太太连道了几声,“那就好,那就好。”
沈禾又将婶子留她吃了腊猪脚,以及婶子家今晚的客人,都跟奶奶说了。
老太太越听神色越凝重,最后道:“这些事,你一个字也别跟家里其他人说。”
“我知道的。”沈禾点头,她很喜欢今晚上那种热闹祥和的气氛,所有会努力不让那些可能会去破坏的人知道。
她听了奶奶的话,从房间拿了针线活才去堂屋,结果刚到门口,就听到母亲冷嘲热讽地道:“哟,还知道回来啊,我还以为你要去给那家做女儿了。”
沈禾低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