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初见龙星宇(1 / 2)

唐雅的发誓,对林朝辞而言无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他既然选择唐雅,将部分罗网成员交托给唐雅,乃至,让唐雅带着这部分罗网成团加入圣灵教,与橘子相互策应,本就是一种不必明说的态度。

且,他也不太重视忠心的培养。

爱兵如子,同甘共苦,只是一种收拢人心的把戏及手段,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一位百战百胜的大将军,视人命,如何能不为草芥!

就像冠军侯曾说过的那句话——带兵打仗,需要的绝不是行仁义,将帅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赢!

跟着你,便能百战百胜。

跟着你,便能改天换地。

只要你走的路是正确的,是受绝大多数人欢迎的,百战百胜之下,不用你收拢人心与军心,不用你培养忠心,这些东西就会自动跃入你的掌中,因为在这个时代,错误的人太多了,不是我很有能力,而是同行把我衬托的太好了!

故此,林朝辞从不在意忠心与否。

他只在意,如何能让这片天地大同。

唐三?

那只是小问题。

只是他成长路上的小石子。

他要借着这粒小石子,将这条道路上的坎坎坷坷全都挖出来,并将其根除,方能令后来人走上一条或许不华丽,却不在坎坷的道路!

未坐上飞行魂导器直入杀戮之都。

与小舞告别……

与宁风致秉烛夜谈……

之后,林朝辞便大摇大摆,带着装满了物资的储物魂导器,步行,踏上了通往杀戮之都的道路。

他想在日常中寻找感动。

想在生活中寻找生命的意义。

也是寻找一个人存在的意义。

曾经,少年时的他在时,常常唾弃主角为什么总是跟着剧情走,一点都没有自己的思想,总认为作者笔力不行,写不出来那些东西,或是作者想水文,坑他们这些读者的订阅,可是,当他真正脚踏实地站在这方宇宙内,用自己的双眼,亲身目睹原著中的主角与配角时,他才明白,活着与活着是不同的。

区分活着的标准为质量。

一个天天开心的人,他的生活质量就是很高的,当他年迈时,坐在海边,吹着凉爽的海风,回望自己年轻时的一点一滴,他会感觉到无以言表的满足,也是认为此生没有遗憾的满意。

而一个天天生气的人,他的生活质量是很低的,同样当他年迈时,坐在藤椅上,望着夕阳,回望那些悲伤与遗憾,他会慌张的不能自已,因为他知道他的身体已不支持他弥补遗憾了。

当以上两者的生命走到终点。

一个是安心的离开人世。

一个是不得不离开人世。

这两个离世方法,带给旁人与自己的感受能一样吗?

林朝辞不想遗憾的死去。

可他也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

是踩着无数个轮回中的自己登顶,还是成为那无数个轮回中的另一位自己,无人知晓。

所以,他就要把每一天过的有意义。

他要留下自己存在过的证明。

哪怕……

下一次轮回开始……

他留下的一切都不存在……

没去做的人,永远无法评价这种做法的好坏,正如那句话所言,我们都是为了不留遗憾的活着,所以,脚踏实地,放下身为穿越者的高傲,以尊重、客观的态度,面对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面对这个世界,又有何不妥呢?

星罗城里的石板路干净整洁。

乡间小路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斗二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很不错。

斗一古香古色的阁楼也很不错。

任何人的命都是命,任何生物的命也都是命,只是,因为他更强,想要改变这个世道,便不得不需要所有站在他对面的弱者牺牲,却并不是说,屠龙者成为恶龙,他也想高高在上。

于镜花学院出发。

一日,出城。

落宿于一座小村子。

二日,启程。

至晚,四周无人烟,歇于野外。

打了只野猪回来,将其处理干净。

燃起篝火,小酌一杯红酒,吃肉。

储物魂导器里有必备的生活物资。

就算没有,他也能用毛笔制造。

三日,穿过麦田。

金黄色的麦浪,一眼望去,心旷神怡。

这是秋小麦。

是从去年秋季十月份左右撒下,并于今年五月底至六月下旬收获,根据地域,播种与收获时间也有所浮动,早一些,便是像林朝辞遇见的这片麦田,五月底收割,再晚一些,甚至能拖到七月上旬,不过,都无伤大雅便是了。

林朝辞拿出一枚银魂币。

向这里的老乡买下了一株麦穗。

就当做此次旅游途中的纪念品吧!

很多路,一生中,也只会走一次!

跨过星罗帝国的边境,于星斗大森林外围穿行,越过山丘,走过草地,见过清澈的湖泊,也见过人间的烟火,再次进入天斗境内,一转眼,已有三月之久,从天斗宫变的二月份,至此刻的六月初,他的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