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劈斩,手持巨斧向着少年的脑袋扫去。只要扫中,少年必然脑袋被砸得稀烂。
对,用尽你的全部本领打滚躲避吧,然后本大爷就会趁机占据主动扳回局势!
巴基逊只是看着蠢笨,但脑子十分灵活,他已经借用这一招打败了许多强敌,他笃定眼前这初出茅庐的男孩必然会中招。
但少年根本不躲,只是侧过脑袋,同时双手紧握剑柄同样向着巴基逊横扫而去!
咔嚓!斧刃擦过少年的头盔,本就粗制滥造的头盔立刻被掀飞,但少年的脑袋却险之又险地与斧刃擦过,只带起几捋碎发。
而那柄巨剑则迅猛无比地重重拦腰斩中巴基逊,他的厚重铠甲根本起不到有效防护作用,足有半截身子被巨剑斩断,鲜血四溅。
嘭!巴基逊惨叫着跌坐在地上,眼见那少年拔出巨剑高举过头顶。
“等、等等……”求饶的话还未说完,巴基逊的脑袋就被干脆利落地从上到下劈成两半。
随着巴基逊的尸体重重栽倒在地,人们这才看清少年的样子。
这是一名尚未踏足‘青年’这一领域的男孩,满头刺猬般的黑色短发,额头之前被斧刃擦过的地方留下鲜血淌过额角,称得上英俊的面庞满是冷漠。
他呼出一口气,弯腰从地上捡起有些歪扭破损的头盔,用力掰了掰变形的地方然后重新罩在脑袋上。
攻城骑士首领见状大喜,立刻指挥雇佣兵们乘胜追击,失去了主心骨的守城方果然溃不成军,纷纷四散奔逃。
城堡的城墙上,鹰之团的首领格里菲斯颇感兴趣地看着下方的黑发少年,沉默不语。身旁的队友们正议论纷纷。
“咦?对方也有个厉害的家伙嘛,跟格里菲斯比,哪个比较强?”
“蠢材,是不同的次元啦!对不对,格里菲斯?”
格里菲斯摆了摆手:“这座城堡完蛋了,趁早离开吧。”
说罢,他带着鹰之团的成员们向着城堡后方的通道走去。
只是,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在那城堡尖塔的最顶端,此时正蹲着一名独臂的青年。
他怀里抱着一柄长长的木杖,身披黑色的宽松长袍,就这么安稳地蹲在塔尖,饶有兴致地看着那名正在挥剑厮杀的黑发少年以及正在率队撤离的格里菲斯,嘴角渐渐勾起:
“有意思,鹰与狼的第一次相逢,先摧毁哪一个比较好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