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并不是担心合同上的约束是三天这件事,当事人林东都说了,他的目的达到了就行,不一定是非要三天的时间。
而是林东能够拟出这么一份近乎完美合同的变态能力。
她们家的影视公司,对于一份近乎完美的合同,需求太大了。
旗下签约培养的艺人,都需要签订合同。
如果合同条款不到位,有很多的漏洞,一旦培养出来了,被人利用合同的漏洞,搞事情到时候非常的被动。
这种情况,在香江这个高度自由的商业竞争环境中太常见了。
所以。
陈秋韵还是希望,说动林东到她的公司任职,负责合同这一块的拟定。
就连之前,说是让他做演员,也只是试探。
对拟定合同的这种能力,做演员简直是,太过小财大用了。
即便之前的说法,就以能够说动林东,愿意做演员,陈秋韵绝对也不会再让他去做演员了。
肯定会给更高的职位,能够发挥出拟定近乎完美合同的这种变态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