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影,早知道就不这么快亲他了。
他不想要孩子了,这辈子都不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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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阮久醒来,发现赫连诛还是钻进了他的被窝里。
他记着阮久说的话,手掌还护在阮久的肚子上。
清晨,鏖兀王宫的第一声爆笑来自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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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办的是大梁的礼,今日还要办鏖兀的礼。
所以等阮久笑得差不多了,侍从们便捧着东西进来,伺候他梳洗,换上鏖兀的礼服。
昨日已经祭过祖了,所以今日鏖兀没有再安排祭祖,而是直接整肃队伍,准备出城。
一个侍从牵着马,来到赫连诛面前:“请大王与王后共乘一骑。”
他说的是鏖兀话,阮久听不懂,但阮久记得,赫连诛不会骑马。
于是他先一步接过缰绳,衣摆一飞,便在马背上坐稳,随后朝赫连诛伸出手:“来吧。”
赫连诛也不介意,握着他的手,就上了马。
鏖兀众人看得一愣一愣的。
大王与王后还挺般配,就是……
骑马的位置好像不太对。
怎么是王后把大王圈在怀里了?
众人还没来得及反应,阮久一挥马鞭,一骑绝尘,顺着宫道策马跑出城门,只留下耀眼的披风背影。
于是原本静止的队伍开始行动起来,众人纷纷上马,追随阮久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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鏖兀的规矩没有大梁那样板正,一路出了尚京,再往南走一些,就是一片极其广袤的大草原。
这时正是初夏时节,水草丰茂,青绿的牧草几乎没过马背。风一吹,扬起层层叠叠的波浪,惊动躲藏在牧草下的猎物。
侍从奉上雕饰繁复的弓箭:“请大王与王后开箭。”
这回他用鏖兀话说完,又用汉话再说了一遍。
原来他是会说汉话的。
阮久心下了然,鏖兀人是看他不起。
他笑了一下,拿过弓箭:“我试试。”
顾念着赫连诛还没成年,这个场面也只是一个仪式,拿上来的弓箭并不重,阮久试着拉了一下。
还行,能拉八分满。
他搭着弓,看了一眼赫连诛:“你看什么?还不快点把手放上来?不是要一起开箭吗?”
赫连诛很听话地把手放到了他的手上。
正当此时,一只灰白的野兔从他们眼前跑过,阮久拨了一下弦,铮的一声,野兔受到惊吓,跑得更快了。
阮久在这时才拿起箭矢,搭在弓弦之上。
嗖的一声,那野兔便被钉在地上,抽搐了两下,再没有了生息。
侍从上前将野兔捡回来,呈给阮久。只见那一箭从野兔的左眼里穿进去,没有弄破一点儿皮毛。
一时间鏖兀人都没有说话,只有赫连诛乖巧鼓掌:“哇!王后好厉害!”
阮久看了一眼那兔子,道:“留给大王吃吧。”
他把弓箭丢回去,然后翻身下马,拍了拍手:“没意思,我还以为草原上的兔子会跑得比较快呢。”
他说完这句话,转身要走,就听见赫连诛弱弱地喊了一声:“软啾。”
哦,忘记了,赫连诛不会自己下马。
他回过头,伸手把赫连诛接下来,一边带着他走,一边吩咐身边人:“快点把帐篷搭起来,我累了,想睡觉。”
跟随出猎的鏖兀大臣目瞪口呆,这是和亲公子吗?
才一天就把大王收成“小狗挂件”,还嫌弃他们这儿的兔子不好。
这整个一小霸王啊!
他们开始怀疑人生,和亲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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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久这样明秀暗闹一通,鏖兀大臣再也不敢怠慢他。
他要的帐篷很快就搭好了,床榻被褥一应俱全,还有各色鏖兀特产鲜果供应。
就连刚才他打来的兔子,虽然他说了给赫连诛,但底下人还是把剥好的皮、烤好的肉全都送到了他面前。
阮久躺在榻上,心中也有些庆幸。
得亏那时候跑过去的是兔子,要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不一定能射得这么准。
从前在永安,他和朋友们在萧明渊的围猎场里,争强好胜到了极点,而猎场里只有兔子,阮久就凭着这一手箭法,称霸多年。
这时在鏖兀也“威名远播”的阮久正卧在榻上,枕着赫连诛的腿。
赫连诛把剥了皮的葡萄放到他唇边:“软啾,吃。”
阮久张嘴把葡萄含进嘴里,然后赫连诛拿来小碟子装葡萄籽。
阮久砸吧砸吧嘴:“太麻烦了。”
赫连诛想了想,正色道:“明白了。”
然后他再递过来的葡萄,不单剥了皮,还剔了籽。
“好吃吗?”
“好吃。”阮久张开嘴,“多放几个,我一起吃。”
“好的。”
随后帐外有人通报:“大王,王后,两位后妃前来拜见。”
阮久抬眼看向赫连诛,一字一顿地质问道:“你、有、后、妃?”
赫连诛还没来得及解释,两个身形高大的鏖兀人就进来了。
两人单膝跪地,朝阮久行礼:“拜见王后。”
阮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