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青禾的毛笔字, 是跟着一位自成一体的书法老师学的,那位老师是个书法痴,研究各种字体,模仿各种字体, 但是性格有些狂放怪诞, 说话还神叨叨的, 很多家长不肯让孩子跟他学。她是因为老师要求练字, 她就和妈妈商量找个便宜的,这个老师便宜,她就一直跟着学。
然后算是无意中捡到宝了。
老师单独教了她一种字体,不是他最擅长的, 但是很适合女孩子。他融合了瘦金体和小楷的优点, 然后加以改进, 字体更加秀美, 带着三分潇洒,三分淡然, 看起来就很美好宁静, 让观者觉得书法者也是个娴静优雅的美人――咸鱼!
林二缓缓道:“不要脸地说, 如果我年轻二十岁,就冲着这个字, 我就会喜欢主人,不管男女老幼,高矮丑俊。”
钱二:说到我心坎里了。不好意思,不该卖弄。
他俩的字其实不错, 或者说这时候能够上学读书的人, 字都练得不错。尤其考过童生或者秀才的,那字是根本, 厉害的就要自有特点,再次的,也得模仿名家字体,模仿得八/九不离十才行。因为阅卷的时候,如果字太差,那是会影响阅卷老师评价的。而如果能中举的,当官的,凡是自己真才实学考上的,那就几乎没有写字不好的了。
但是不管学什么字体,总归带着自己的气质特点,同样聂青禾的字也带着她自己的特点。
她的字秀美还在其次,主要是干净,让人一眼就有一种这是一个很干净,很纯粹,很宁静,很淡泊的灵魂,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探究和亲近她。
有人因为声音喜欢上主人,有人因为画喜欢上主人,有人因为字喜欢上主人,这和因为脸喜欢上主人是一样的。
聂青禾对自己的字是很满意的。这是她前世苦练出来的,不过练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心态决定字还是字决定心态,反正就很咸鱼。
之后她很顺利地学会了自己常用的几个字,还让两位给她多写了一些字,她顺便用图标注在旁边。比如梳头,就画梳子插过头发,发簪就话一根棍子,发钗就话两条腿的棍子,简易画,就是糊弄人的,反正她只需要有个借口就行。
达到了目的,聂青禾就不耽误两位喝酒吃饭,她也赶紧把饭吃完,然后告辞出去了。
等聂青禾出去忙了,两人还在这里回不过神来,酒都忘记喝了。
钱二:“这若是个男人,岂不是天才?必然建立辉煌功业。”
林二:“对啊,要是个男孩子,就算现在读书晚,他也会学得很快,说不定能中个状元。”
钱二:“要是我阅卷,冲着那笔字,三个人里我给她状元。”
林二笑道:“估计皇帝会点她当探花郎,哈哈。”
皇帝都喜欢点最俊秀的那个当探花郎,就前几年一次殿试,皇帝就把有状元才也有状元貌的沈寂给点为了探花郎。跨马游街的时候,沈寂差点就被人群里扔过来的花、手帕、荷包香袋的砸破头!当然虽然沈寂是探花郎,可后来的发展还是比同科状元好得多,如今已经在六部任职。
有了两位掌柜助攻,聂青禾如鱼得水。
只是她想随身携带,能够随时拿出来书写,毛笔和砚台就有点麻烦。
要是用鹅毛笔,估计会让老夫子们追着批评。她想了想就用最细的小毛笔,然后最好可以拆分成两截,放在竹管里,这样可以随时取用。至于墨,最好有个迷小砚台,够磨墨的地方,然后再有一个小小的墨池,可以蘸细笔尖即可。
当然,想得很美好,市面没卖的,她得去专门订制。订制款就意味着贵、耗时长!
在没有定制款之前,只能先用铺子里的墨匣子,一个一尺长的木匣子,里面一方砚台,还有一管笔,本子直接放在上面垫着写字。不过那是给男人准备的,她不觉得自己有那个力气左手端着墨匣子,右手在上面写字。
她还是要了两套墨匣子,在后院和隔间各放一个,账本则随身携带,走到哪里记到哪里。
下午过来梳头化妆的妇人少一些,洗头买洁面膏洗发膏的人倒是不断。
聂青禾如今能光明正大地记账,便一点都不觉得累。她怕别人好奇她突然学会写字,开始记账的时候一多半都画小图标,后面也只写数字和简单的单位,并不会像其他掌柜那样用壹贰叁等复杂的字样来记。
就这聂大力等人也觉得她可太厉害了。这年头读书人是最受人尊敬的,在乡下地头如果能认识几个字,都备受乡亲们尊重呢,更别说他们这些学徒伙计。
他们都是不识字的,以后最好的出路就是做工匠师父。而那些学记账的小学徒,一进来就有钱,根本不需要像他们这样三年五年的没工钱。只要能独立记账,一个小掌柜一个月都有一两银子呢。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能读书识字那就是人上人,不管多潦倒那都饿不死的。
陈子健看聂青禾的目光于热切之中又多了几分崇拜,就差把她当女神供起来了。
另外两个学徒就更不用说,他们直接把聂青禾当两位掌柜那样对待,只要在她面前就恭恭敬敬的。
聂青禾一边记账,一边把123等数字教给他们,让他们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