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溪军中的骑兵不到总数的三分之一,不过好在之前几战中,沈溪军中战马基本没什么折损,在需要发动反击时,骑兵也就能发挥出作用。
沈溪手下这支装备新式燧发枪的骑兵队伍,枪管硕大,所用子弹跟加特林机枪的大口径子弹基本是同一制式,虽然因为口径大以及制造工艺粗糙而导致射程不佳,但由于采用双管制式,一次能发射两发子弹,威力还是相当不错。
装填弹药的简便,再加上骑兵的机动性,使得这路人马的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因为鞑靼人被加特林机枪给打怕了,这会儿都在争先恐后往回撤兵,把后背留给了明军,也使得这路龙骑兵能发挥出最好的打击效果。
“砰!砰!砰!”
鞑靼人本来以为只要撤出明军火铳的射程外便可以,但他们没想到,其实加特林机枪的射程比之他们想象的要长许多,问题就在于沈溪并未在鞑靼骑兵刚进入机枪射程便开始射击,如此也是为了保证能射杀更多的鞑靼骑兵,造成鞑靼军阵的混乱。
当鞑靼军中开始传来撤兵的命令后,早已吓傻的鞑靼兵,基本是慌不择路,战场成为了互相踩踏和自相残杀的血腥舞台,为了能逃出生天,有的人甚至把挡在面前的同伴推倒,或者挥舞马刀把那些挡在前方的受伤士兵砍翻在地。
在生与死面前,没有人会记得草原勇士的荣耀,他们就一种想法,那便是逃命,逃得远远的,离开沈溪这个魔鬼,任何阻挡他们逃命的人都会成为他们的敌人。
就算是沈溪让所有加特林机枪安装在可以移动的两轮车轴上,可以推动着前行,但怎么都没有鞑靼人骑马逃跑的速度快,且面前堆成小山一样的鞑靼人和马匹的尸体,延滞了笨重的加特林机枪的前进步伐。
鞑靼人冲出由无数自己同伴组成的逃跑障碍,正要想缓口气,然后继续逃跑,那些失去战马的鞑靼人还想抓匹马回来代步,突然明军阵地那边又有变化。
也就在同时,沈溪阵中突然冲出来一路人马,这些人完全是步兵,手上所拿的也不是新式火器,而是普通的马刀或者长矛,这些人就好像是杀红眼的狼群,胸中带着一股仇恨朝着鞑靼人混乱不堪的阵型冲去,跟明军的龙骑兵遥相呼应。
等鞑靼人看清楚这些人的穿着后,有一种熟悉的感觉,便在于这些人两天前还是他们阵中负责打头阵趟地雷送死的奴隶兵,也就是永谢布部的俘虏。
这些人加入战场后,鞑靼阵中越发混乱,这些有着刻骨铭心仇恨的人会抢夺他们的马匹,用长矛和马刀在鞑靼阵中乱冲乱砍,本来鞑靼人可以轻易将这支乌合之众击退,但现在没有人愿意搏杀,只想着如何逃命……
……
……
“大人,我们胜利了!各路鞑子都在撤兵!不对,是仓皇逃命!”
当胡嵩跃策马到防线正中部位,于沈溪面前把这好消息告知时,沈溪还在安排人手把面前堆成小山的尸体给清理一部分,以便加特林机枪可以顺利越过阻碍,继续收割溃逃的鞑子的性命。
沈溪好像没听到一样,嘴上骂骂咧咧:“该死,就知道这家伙笨重,机动性不强,却没想到会差劲到这等地步……前面这么多像无头苍蝇一般的鞑靼人,偏偏就差一点射程不能射击,简直窝囊透顶!”
胡嵩跃一听乐不可支:“大人不必担心,咱们的弟兄已经追击了……大人可以撤下去歇歇,现在已经不需要您亲自出马鼓舞士气了!”
沈溪瞪着胡嵩跃:“当鞑靼人发现我们的新式武器追不上,你说他们是否还会跟现在一样只顾着仓皇逃命?你怎知道他们不会回头一击?”
胡嵩跃突然醒悟过来,紧张地问道:“那大人的意思是……穷寇莫追,我们现在已经可以稳守河岸,等候过河了?”
“混账话!”
沈溪骂道,“这时候不追什么时候追?眼前不就是一群失去斗志的贼寇吗?简直就是丧家之犬……这些新式武器的作用是压阵,打消鞑靼人的侥幸心理,只顾着逃命……你们手上不是有火枪吗,连那些拿刀的家伙都敢追击,你们为何不敢?”
胡嵩跃憋屈地回答道:“但两条腿始终追不上人家四条腿啊!”
“那就让骑兵追!传令三军,但凡是能在战场外击杀鞑子的,军功一律算两份!”沈溪喝道。
“喔喔喔!”
没等沈溪的话音落地,沈溪旁边一堆士兵紧了紧手里的兵器,甚至不再听从沈溪调遣,直接往前冲去……这对立功心切的将士来说,面前就像是有金矿银矿一样,谁冲得慢了,那是跟银子和前途过意不去。
功劳唾手可得,一辈子能碰上一回就算不错了,不抓紧时间怎么行?
胡嵩跃一看这架势,嘴上嘟哝道:“就知道这群兔崽子一听功劳就不要命了!”
说完,他高声对沈溪道:“大人,您瞧好了,末将这就调遣各路人马反击,非把那些鞑子杀得片甲不留不可!”
“片甲不留就不用了!你立即派人过河,回榆林卫城催催,若城里不派遣骑兵前来协助追击,可能会让鞑靼残兵逃回草原深处,以后恐怕再难有这么好的歼敌机会……草原太过辽阔,不如一口气把鞑靼人杀干净,以后北疆也有个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