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亲亲宝贝的订阅率比例不足所以这里是防盗章哦时限一过就能看李世胜券在握, 热血冲昏头,亦大声道:“若能赢下这场比赛,我加赠三十金。”
太子眉头皱得更紧, 一仗划过空气,咻地一声,促急刺耳。
李世毫无所觉, 领着人喊:“必胜!必胜!必胜!”
太子本人一言不发,其他人不甘示弱,也喊起来:“赢!赢!赢!”
双方人马气势汹汹,场上赛事越演越烈。
你追我赶热火朝天的争夺中,一颗小小的七宝球子反复落地翻腾,人人都想击飞它, 几乎抢得头破血流。
太子队又一人摔下马,李世趁机瞄准前方不远处的球子,加快速度冲过去。
一杆挥下去, 球子似刀镖般飞旋朝红色画门飞去, 李世志得意满,回头对被他甩在后面的众人嚎道:“老子赢了!”
众人目光有疑, 一人喊道:“二大王, 小心!”
原来飞驰电掣间,那枚已被击飞的球子竟转了方向,自李世肩头飞过,旋起来犹如利刃般锋利的球子瞬间割破李世身上锦袍。
李世脸上笑容凝僵, 惊愤看向那个阻拦他进球的人。
洋洋洒洒的尘灰中,一匹束红璎戴金黄马笼头的骏马挡在画门前,马背上一人扎幞头,额间系红色罗布抹额, 着蹙银圆领窄袖襕衫,衣上所绣的苍鹰图纹狰狞凌厉,他英姿飒爽,往马肚上双腿一夹,手握球杖,攻势凶猛朝前冲去。
李世认出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挡路者,又羞又愤。
他击出的球子竟被一个小奴挡了回来!
李世惊愣间,班哥已从他身侧跃过,众人反应过来,连忙拽动缰绳调转马头,重新抢夺那枚击远的球子。
原本被甩在最后面的人此时占尽先机,他归属李世一队,当机立断,将那球子朝红色的画门击回去。
“二大王,接住!”
一马从人群中奔出,班哥一个翻身从马背上跃起,手中球杖在空中一挥,那球便似流星般落回去。
这已是第二次阻拦。
李世发怒,喊道:“抢球!快抢球!”
班哥没有给人机会,他直接将那球击往蓝色画门。大鼓敲响,裁决官宣布太子队赢下一球。
众人目瞪口呆,谁也没想到太子队的第一球竟由一个不知来路的半大孩子击出。这孩子从容镇定,历经惊心动魄的两次夺球,连气都没喘一下,进球后不慌不忙骑着骏马缓行,毫无半分骄矜之态。
太子队的人指着马背上的班哥问:“那是谁?”
太子正好听见,策马而过,眼中迸出赢球后的欣慰,道:“是我三妹妹的随奴,名唤班哥。”
得了他的名字,有人大声喊:“班哥,你还打不打?”
班哥的嗓音糅和少年独有的朝气,介于稚子与男子间的身体成长又透出几分沙哑低沉:“我奉三公主之命,前来为太子殿下助阵,自然得打到胜利为止。”
李世听见这句,不以为然。
就算击中一球又如何?比赛已经过半,他们遥遥领先,这小奴再厉害,也只能侥幸赢一球,休想再赢第二球。
李世对他的马球同袍喊道:“莫要再给这小奴机会!一鼓作气,赢下此局!”
两队重新归位,球子位于两队人马中间的空地上。
球场宽广,两个画门之间足有千步之遥,球从一个画门至另一个画门,以寻常人的臂力,至少得连击三次以上方能进球。
班哥目光如鹰,紧盯地上那枚球子,锣声响起的一瞬间,他比所有人都要快速,那球到了他的球杖下,仿佛认了主似的,别人连触碰的机会都没有。
高速奔行的马背上,班哥运球游刃有余,他握着那柄竹木兽皮球杖,胸中似有浩气翻滚。虽是第一次打马球,却似天生就会这种贵族的玩意。他惊讶自己的得心应手,乌眸越发黑亮,英气俊武的面庞处变不惊,回眸望一眼。
在他身后,高贵的皇子和世家子弟纵马追来,他们骑着高大名贵的骏马,一张张养尊处优的脸,生来高人一等的气势。他们迫不及待地追赶他,却无一人能越过他。
班哥听见耳边风声越发尖锐,那是他侧身转臂俯身击球的声音。浑身的血液沸腾起来,攀在他心上的藤蔓疯狂生长,他想跑得快些再快点,最好再也没有人能赶上他。
众人的欢呼声震耳欲聋,班哥回过神,原来他已将那球击进画门,小小的球子飞进画门后直接碎裂。
一下,两下,三下……班哥记不清自己挥了多少次球杖,他只听见人群中为他喝彩的声音一次高过一次,马背上对手的叹息声一声多过一声,直至最后锣鼓敲响比赛结束,他被人高高抬起抛向半空,他们兴奋地喊他的名字——班哥。
太子满目赏识,欣然让人将那匹鸦天马牵过来,又命人奉上二十金赠予班哥。
太子道:“后生可畏,他日长成,定大有作为。”
太子虽温雅谦逊,礼贤下士,却鲜少当众毫不掩饰地夸赞谁,且这个人还是个卑微的小随奴,一时间班哥更为风光,众人的目光热情而殷切地拢向他。
李世垂头丧气,在旁暗暗观察。
只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