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3 / 6)

吃蜜 [穿书] 公子于歌 5184 字 10个月前

跟他看法不一样,咱们家又不缺钱,人生苦短,就该及时行乐,每天累死累活的干什么。不过他既然开口了,你就随便学点东西,我最近经常不在家,你学个东西,就当打发时间了。”

这其实算是剧情任务,因为原作里肖遥到了周家大宅以后,大伯哥周海权见他和他那个纨绔弟弟一样不学无术,就授意让他学点才艺,装点一下门面。肖遥最后选了钢琴。

弹钢琴,一直是贫民出身的肖遥对上流社会的优雅才艺的重要幻想之一。试想一个花一样鲜艳的男子坐在钢琴前,黑白键弹奏起最动人的音符,简直就像是在拍偶像剧!

他以前家里穷,学不起钢琴,如今可不一样了,如果学会了弹钢琴,以后豪门聚会的时候坐在那里弹一曲,那得多有逼格!

不过如今的肖遥却是个钢琴高手,据他母亲郑妍说,他的音乐细胞来源于他父亲陈科……陈科是个钢琴老师,仪表堂堂,温文尔雅,郑妍说,陈科当年追她的时候,她还有点看不上,就是后来见到他弹钢琴的样子,一下子击中了她的少女心,选择了嫁给他。

只可惜两个人在感情最浓的时候,陈科去世了,留下了孤儿寡母和那台立式钢琴。郑妍对于让他练钢琴似乎颇有些执念,别的都是随他的兴趣,唯有练钢琴是她从小就严格要求他的。好在他本人也很爱弹钢琴,琴艺娴熟……只是如今他却要隐藏好自己的好琴艺,做一个合格的花瓶。

周家这种豪门大户自然不缺钢琴,周彤和周思语都会弹钢琴,就连周海权都会一点,不过周家三兄弟,弹的最好的是周海荣……这也是肖遥选择学钢琴的原因之一……投其所好。

纨绔子弟在赚钱和立业上可能不如旁人,但是吃喝玩乐上绝对要胜过别人一筹。周海荣的钢琴在普通人看来已经学的算好的了,弹起来行云流水。

于是周海权便开始经常在家里听到钢琴声,偶尔路过琴室,还会看到周海荣和肖遥并坐在钢琴前一起弹,弹的好听的是周海荣,弹的像噪音的,就是肖遥。

情到浓处,教学个钢琴也是浓情蜜意,琴房里经常传出来俩人的笑声,肖遥学的好像也很认真,吃饭的时候手指头还会在餐桌上比划两下,指如削葱根,周海权看了一眼,想起这句诗。

肖遥的手真是弹钢琴的料,十指修长,属于男性化的纤细,指甲打磨的极为齐整干净,散着健康的粉色光泽。胳膊稍微纤细了些,但匀称有肉,手腕上带了块表,一看就是周海荣送的,价值不菲。

不过努力归努力,肖遥在钢琴上“还是不灵光”,“连最简单的调子都弹不成”。偏偏他又很努力,所以家里一天有大半天时间都充斥着他的噪音。

王姨一开始还会乐呵呵地在旁边看他弹琴,时不时地鼓励两句,给他递个茶水,后来就能躲多远躲多远了,噪音听多了真的会让人受不了。

今天是保洁阿姨来打扫的日子,她们都是魏周家服务的老人了,和王姨熟得很,听见楼上一直传来噼里啪啦的弹琴声,便问王姨是谁。

因为周海荣和肖遥还没结婚,一家之长周海权的接受度也不算高,所以王姨很谨慎地说:“是海荣的一个朋友。”

但是肖遥本人却不是这么说的。

他似乎恨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他是周海荣的媳妇,竟然自己热情地过去跟大家打招呼,周家的人虽然都很有家教,但和这些保洁阿姨还是有距离的,平时都是王姨负责和她们接触,她们什么时候遇到过这么接地气的“豪门媳妇”,很快就和肖遥打成了一片。

谢谢支持正版,么么哒, 看到这句话, 可能是你订阅比例不足啦  周新风的寿宴, 居然还没举办完,今天晚上还有一场饭局。

不过和昨天不一样的是,昨天请的客人比较多, 今天请的,要么是大佬,要么是至亲, 说白了,这是个小圈子的私人聚会,能参加也是一种荣幸,举办地也不再是酒店, 而是周新风的大宅。

周新风的宅子在南城远郊,和周家大宅的欧式风不同, 周新风的宅子是明清风格,前后两个花园,花园深阔,花木也都高大繁杂,因为四月春暖, 全是甜腻香气, 花影间影影绰绰看见一栋黑瓦白墙的宅邸, 灯火通明, 外头几个侍应生正在来回穿梭。

到了那里肖遥就发现, 在座的不是南城的重要官员,就是业界大佬,有好几个都是肖遥在卫视台上见到过的。赵家的人这一次只来了一个赵梨华……周太太请她的含义不言自明。

中国的饭局文化博大精深,大佬们聚会,更随意热闹,各色人物都不能少,有官僚做派压场子的,有话唠活跃气氛的,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热场的人自然也少不了……上流社会和文化圈的聚会一样,得有些文艺演出,才能和那些酒囊饭袋的饭局区别开来。这不,就有个著名歌唱家叫谭莹的,献唱了一曲今年央视热播剧的主题曲《驼铃》。

“送战友,

踏征程。

默默无语两眼泪,

耳边响起驼铃声。”

肖遥平生第一次亲眼见到所谓的歌唱家,美声唱腔,圆润通畅,现场听起来是极为享受。谭莹老师举手投足都是艺术家的气质,优雅又从容,唱起来感情充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