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皮(这就是你的行动不便,卧床...)(2 / 4)

场,辛辛苦苦灌腊肠,经营一间小小的酒楼,一天赚七十块就乐的全家一家人一起笑哈哈吗?

会每天骑着三轮车,早出晚归吗?

而且很久以前齐彩铃就悄悄观察过,陈玉凤头一回接电话,甚至连听筒都不会拿,第一次陈玉凤去师级家属院,要坐电梯,当时齐彩铃跟踪着去看了,她连电梯都不会摁,完全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土姑娘。

于陈玉凤,齐彩铃既怀疑,又找不到证据,就特别头大。

痛失肯德基,她也很不开心。

不过想想作为对照组,韩超是个钢铁直的木直男,远没有张松涛那么温柔体贴,再想想甜甜和蜜蜜一个傻白甜,一个顽劣不堪,远不及她的俩继子优秀。

哪怕陈玉凤得到了肯德基,可是甜甜很可能会遭校园霸凌,蜜蜜很可能会被摩托车撞死,韩超的工作中也还有很多坎坷,陈玉凤将来要吃的苦。

这么一想,齐彩铃就开释自己,就算肯德基是命运对陈玉凤给的一点补偿吧。

不管她是不是穿越的,总之,她不可能超过自己这个作者。

想到这儿,齐彩铃说:“陈玉凤在乡下时,是我的好姐妹,肯德基她拿了就拿了吧,话说,还有军用加油站和煤气灌装站呢,那俩样才是军产中的大头,你说说你,把自己搞成这样,肩章都给撤了,还咋跟我一起做生意,赚钱?”

九十年代对外承包军产,肯德基只是个小产业。

还有加油站,煤气罐装站,那都是一年流水超百万的大项目,真正能赚钱的。

萧胜他叔有钱,可他叔因为肯德基的事生气了。

萧胜还躺在病床上,而且还丢了肩章,他叔很生气,这才是齐彩铃最气的。

她眼看着大项目,可赚不了钱了。

萧胜一看齐彩铃不高兴了,忙说:“你放心吧,我立刻争取立功,把肩章搞回来。我可是上过战场的军人,那肩章,我想拿回来就能拿回来。”

也是奇怪,王丽媛其实在家很温柔,对萧胜可以说无微不至,但他总喜欢挑王丽媛的刺,而且因为自己床上不行,还总喜欢打王丽媛泄愤,因为身上的火泄不出去嘛。

齐彩铃没有王丽媛的温柔体贴,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不知道他三分钟的事。

可就这一点,让萧胜觉得自己在齐彩铃面前是个男人。

他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那么点事,于我来说小意思!”

“可不能违法犯纪!”齐彩铃忙说。

萧胜冷笑一声说:“我是一名军人,我上过战场,我会用合适的办法找回我的肩章的。”

话说,按照书中的情节,大礼堂应该要失火的。

那个情节是齐彩铃作为作者时设计好的,也算她的金手指。

她不想改变书中情节,前段时间就隔三岔五去大礼堂看一看,准备等电闸起火的时候喊人救火。

正好萧胜跟大礼堂的保安关系好嘛,为了能进配电室,她就会喊萧胜一起去。

可当陈玉凤带着顽皮的小蜜蜜提前到首都,小耗子一样的蜜蜜爬进配电箱,就改变了一切,礼堂没烧,她的立功也没了,白白跑了几趟大礼堂,啥都没盯着。

这让齐彩铃特别沮丧,但也没办法。

人得往前看,后面的生意才是大头,她也希望陈玉凤能过好,就不说啥了。

总之,目前的势头是好的,毕竟加油站和煤气罐装站还没有承包出去,一切还在她的掌控中,以后她继续努力,还是做好她的最美军嫂,最美后娘吧。

最后叮嘱萧胜,她说:“以后不要家暴,打爱人了,争取早点立功,回到营级编制,咱们一起好好赚大钱,好吗?”

萧胜咧嘴一笑,给齐彩铃敬礼:“齐大美女,我保证完成任务。”

从医院出来,齐彩铃回到家,正好碰上张松涛带着俩娃要出门。

张松涛人确实很好,开明,大方,即使齐彩铃跟萧胜往来很密,但从不以恶毒的私心揣摩她。

这叫齐彩铃特别舒心,她也想对张松涛好点,就说:“老张你们要去哪儿,我陪你们一起去?”

张松涛前几天还给齐彩铃写过一纸情诗,但被她揉成团扔垃圾桶了。

他虽然依旧客气,但语气也很淡漠,他说:“你忙你的工作,我带俩娃去理个发。”

“要不我们一起带他们去?”齐彩铃说着,伸手要摸大娃。

但大娃立刻一躲,并说:“不用了齐阿姨,我爸带我们理就好,你忙你的吧。”

俩男娃儿,一个暑假没理头,头发比小姑娘的还长。

二娃的脚趾甲好久没剪过,已经蜷进肉里了,凉鞋倒是新的,但是孩子一只脚趾给她原来踩坏了,烂掉以后肉再没生起来,现在是畸形的。

这孩子因为脚,当不得兵了。

齐彩铃打量一番,也发现自己因为赚钱而疏忽孩子了,心里挺愧疚,追着喊说:“大娃二娃,理完发早点回来,妈妈给你们一顿丰盛的饭吃,好不好?”

二娃回头说:“齐阿姨,不用啦,哥哥刚才烧饭的时候烫烂了手指,爸爸要带我们出去吃。”

这么说大娃居然因为烧饭烫烂了手指?

因为不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