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啊。”沈琰笑了笑,“我想,既然她不喜欢我,那我也就没必要勉强了不是?以我的条件,难道就找不到别的女人了?”
“可霍韵之从家世背景、自身条件来说,无疑都和你是最般配的一个了。”沈怀山面色缓和了下说道。
“难道就没有比霍韵之更好的女孩了吗?无论是是家世背景,还是自身条件,难道没有更好的吗?”
沈琰反问道。
不错,在原著中的确是有比霍韵之更优秀的女孩,各个方面都要优秀女孩。
想起原剧情,沈琰记得书中有一位更优秀的女孩存在,优秀到最后男主角都无法征服,那位作者在塑造的这位女性角色,就连男主都配不上她。
沈琰既然重活一世,当然要找最好的女孩才能配得上自己,这样才不枉重活一世做人!
沈琰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好不容易有机会活过来,绝对不可能再去做舔狗了吧。
很多人就没有理解到,这个不做舔狗的精髓,或者说没有理解不做舔狗的意思。
以为舔到了就不是舔狗了,殊不知那只是一条成功的舔狗。
以为成功舔到女主欢心了,就可以摘掉舔狗的帽子了,大错特错了!
那句经典台词:乞丐中的霸主,请问那是什么?不还是乞丐!
成功舔到了女主,那是什么?不还是舔狗,区别在于舔到和舔不到。
为什么要放着好好的人不去做,要去当一条狗?
难道自己死而复活,就是为了专门跑来当一条舔狗的?这样意义何在呢?
明明有各个方面都更加优秀的女孩存在,择偶当然应该选择好女孩啊,娶妻要娶贤嘛!
放着更好的女孩不去追求,去舔一个各方面都要差的女主,不还是一条舔狗,你说贱不贱了这人!
所以说,要找一个更加优秀的女孩当妻子,夫妻之间举案齐眉是平等的。原来的那个未婚妻女主,只要留着以后当个情人就行了,绝对不能给正妻的地位,这样才是胜利人生。
这才是成功的人生经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不对,霍韵之这娘们,你给她情人地位都高了,最多当个女仆。
沈怀山一听,这孩子是有自己的主意了,那也好啊!
不过,随即又问道,“你刚刚在霍家说的作风不良,是什么意思?”
沈琰早料到沈父会这么问,于是便如实把以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霍韵之多次表明不喜欢自己,想要退婚等等。
还有,今晚霍韵之去酒吧买醉的事,也一并都说了出来。
沈怀山听了后,对沈琰竖起了大拇指,“你做的对!这样的女人确实不配进沈家的门。”
随后,沈怀山又问起,“刚才霍老爷说的,以后还是把你亲孙子看,这话你信吗?”
沈琰笑着看向沈怀山,心想这你不是心知肚明嘛,都是本地狐狸,你玩什么聊斋啊!
要是换以前的沈琰,他是会相信这句话的。
霍胜涵,就是霍韵之这个爷爷,霍氏的掌门人,这可是一只老狐狸。
原书中的沈琰,可以说就是死在这句话上面了,以为霍胜涵真的像亲爷爷一样,会为他主持公道,殊不知随着男主萧天的强大,霍家和他联姻利益更大,商人是在商言商,肯定看重利益啊。
霍胜涵这只老狐狸更是如此啊,他既然答应把孙女嫁给萧天,当萧天和霍韵之要对付沈家时,他肯定得出力啊。
所以,现在的沈琰嘛......自然是不信。
沈琰微笑着摇头道,“我不信。”但随即打趣一下沈怀山,“但是如果你相信的话,那你岂不是要多了个爹。”
“臭小子,你找揍呢!”沈怀山笑骂道。
“今天两家虽然没有明面上撕破脸,但是也差不多了,两家的合作怕是要到此为止了,以后绝难在一起共事。”沈怀山叹了口气“行了,这件事就先这样吧。”
当汽车开到了沈家集团总部时,沈怀山要赶着去公司开会了,他要忙着去处理公司的合同,和霍家的生意要尽快终止,尽快从和霍家合作关系中,抽身出来。
下了车以后,他就让司机直接把沈琰送到了沈家别墅。
沈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刚把门带上一转身,系统的声音就响起来了,说,“不错啊,宿主,这么快就从第一女主的身上得到这么气运值了。”
“没想到你还真有点本事,我看好你哦!”
对此,沈琰只是淡淡一笑,没有去理会,第一件事便是快步走向主卧一旁的盥洗室。
而后,他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随即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脸还是他自己的,身体也是,和过去的自己没有什么区别。
一定要说区别的话,或许是人要衣装的缘故,他一米八五的身高,原本就颇为帅气英俊的脸,在一身高级定制西服的衬托下,显得愈发气质不凡,玉树临风。
妈的,真帅!
这真的就是那种,每天早上都能把自己帅醒的那种。
“对了,上次你说过,这就是我自己原本的身体吧?”沈琰想要再确定一次,所以试探性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