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3 / 4)

一万积分的差距实在太少!怎么说,小的也要超过他们三倍一倍才行!”

连奚还没来得及说话,更夫又风风火火地出门抓鬼去了。一句“其实我才是苏城白无常你不是”噎在嗓子里,没处说。连奚叹了口气,他琢磨半晌,给更夫发了条消息。

【连奚:沪城和盐城鬼差的业绩确实有些出人意料的多。】

【更夫:是吧!!!】

【更夫:您也这么觉得!不如我们杀到他们的地盘,看看他们有没有作弊!】

连奚:“……”

你能不能往好处想想,咱们才是作弊的那个!

地府要是设立一个最佳员工奖,谁敢不投你,我第一个不服!

捩臣和更夫都不肯参加陈凯的婚礼,连奚只能自己一人去了。

陈凯在大学时期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人脉极广,人缘也很好。连奚到了婚礼酒店后,发现陈凯几乎邀请了大学时认识的所有朋友,整个宴会厅被桌子拼满,坐了足足80桌人!

见到这么多似乎有些印象、应该认识的“熟人”,连奚社恐发作,站在宴会厅门口踌躇无措,手里拿着的红包变得无比滚烫。

这时,一道冷冷淡淡的男声从身后响起。

“连奚?”

连奚回过头:“王医生?”

来人正是王子皓。他穿着一身干净简单的西装,走过来,把红包随便扔给前台,填写好自己的名字后,直起身对连奚道:“你不进去?”

连奚尴尬地笑了笑,也送了红包,写上自己名字。

两人一起走进宴会厅,还没走两步,陈凯远远看见他们,立刻走了过来。

“连奚,王子皓!”

连奚和王医生停下脚步。

陈凯朗声笑着,伸出双臂抱了抱两人,接着道:“给你们两安排到一桌去了。”接着,他一边带着连奚二人往安排的那一桌走,一边压低声音,对自己的好友道:“知道你不大会和人交流,你那一桌都是咱们的舍友,还有隔壁屋的四个,再加上王子皓。”

连奚惊讶道:“赵利他们?”

陈凯笑着点头:“对。”

社恐哑巴主播彻底松了口气。

你不早说!

……

婚宴从晚上七点开始,到九点正式结束。

陈凯的好人缘正这场盛大的婚礼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许多兄弟看到他结婚,都非常捧场,新娘子的头纱被掀开后,司仪说一句什么,兄弟们在底下捧哏一句什么,整个婚礼现场的氛围热热闹闹,所有人都笑声不断。

“陈凯这个人是真的会做人。”

闻言,连奚转首看向王子皓。总是穿着白大衣、毒舌不断的王医生,此刻举着酒杯,远远望着舞台上的那对璧人。察觉到连奚的视线,他回过头:“你不觉得?”

过了几秒,连奚:“觉得。”

王子皓:“待人以诚,就会得到更多的回应。道理谁都懂,就是过不好这一生。我看你也和我差不多。”

连奚无语地喝了口红酒,瞥着王医生绯红的脸颊,心道:至少我酒量比你好,还不会明知道自己不能喝酒也要硬着头皮为了面子去喝!

一个小时后。

寒冷萧瑟的秋风并不会因为一场幸福美满的婚礼,就减少几分杀人的威力。

站在酒店门口,连奚面无表情地扶着王子皓的胳膊。每当王子皓要把自己的脑袋搭到连奚肩上,连奚就会极其无情地推到一边:不是因为情分不够,而是因为太、臭、了!

喝醉酒的人,嘴里呼出的气都是浑浊的臭味!

送完一波波的客人,陈凯终于走到连奚这边。看着喝得酩酊大醉的王医生,再看看连奚,陈凯露出尴尬的神情:“那个,我这边有些事,连奚,要是可以的话,你能送他回家么?”

连奚愣了愣:“我不知道他家住哪儿。”

陈凯干笑道:“我知道。”

连奚:“……”

“说实话,他朋友也很少,今天婚礼上来的,据我所知,他就只认识你一个。”

“……”

既然话都说到这个地步,连奚深深叹了口气,无奈地承担起送醉鬼回家的任务。所幸王医生喝醉酒后不吵不闹,就是呼噜大睡。连奚打了个车,把人送回家,扔上床。确定没有其他事后,他终于离开了王子皓租住的公寓。

下了楼,连奚站在楼下,深呼吸,再缓缓吐出。

以后他再也不要送醉鬼回家!

一边走向公寓小区的门口,连奚一边拿着手机,给自己打车。

说起来,苏骄好像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有次苏骄和同学聚会吃饭,回家后满身酒臭,倒头就睡。但是捩臣不会喝酒。

脚步微微顿了顿,连奚的眼前浮现起男人俊美冷淡的眉眼。明媚灿烂的阳光下,黑无常目光怀疑地盯着一杯红酒,稍稍尝了一口,便嫌恶地推开:“啧,什么味道,过期发酸的也能喝么。”

……嗯,捩臣不会喝酒。

正想着,手机嗡嗡震动,是一条新的微信消息。

【陈凯:好兄弟,送酒鬼到家了么。】

【连奚:送回去了,我在回家的路上。】

【陈凯:[双手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