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第十七章(1 / 2)

女主都和男二HE 扶华 1847 字 11个月前

() 冬日夜晚,外面寒风呼啸, 一个一个的帐子埋在风雪里, 寂静无声。这个时候, 大部分人都睡了, 小沃突从羊圈里爬出来。

他晚上一般没地方去, 虽然那日松的阿姆偷偷让他去他们家的帐子睡,但因为这事, 她家男人肯定又要打她,所以沃突不想去。

他这么个小孩子,和一头小羊也差不多大,往羊圈角落里一藏,也没人能发现,只是味道难闻了点,但他也不在意这个。

只是他今天白天在大帐里睡了暖和的一觉, 现在睡不着,就想着四处跑跑。他是个胆子很大的孩子, 每天都能自己找到乐子。他从羊圈里爬出去的时候,一只羊咬住了他的衣服。

小沃突扭头挠了挠羊脑袋, “我不睡,我出去玩~”他把自己发黑的衣角扯回来, 爬出去左右看了看, 他准备去雪山上,但雪山总是很危险的,所以他先悄悄跑到某个帐篷后面, 扒开那里的积雪,从里面刨出来一把旧匕首,然后跳到一个帐子门口,把随便丢在那里的弓箭拖起来背在自己身上。

他知道有一个矮墙塌了一角,负责那段矮墙的人一直没有把墙修好,他能毫不费力地从那里翻过去。翻出部族的聚集地后,小沃突就像一匹小马,在黑夜里冲向雪山。他的眼睛能在黑夜里看清东西,所以他一路顺利地穿过矮杉树丛,拖着好几根被压断的树枝,跑到山里去了。

对很多人来说危险的雪山,在小沃突看来,是个很有趣的地方。他知道雪山里有一片湖,在冬天也有温度,在里面一点都不会冷。在他看来,那就是只有各种神话传说中才会出现的‘神湖’。和往常一样,他来到那里,丢下身上的弓箭和身上裹着的皮子,噗通跳进温热的水里。

他在水里很灵活,像一条鱼一样钻来钻去。在水里睁开眼睛,让自己漂浮在一片温暖的黑暗里,温柔的水流抚慰着他。等到一口长长的气快吐完,他腿一摆冲到水面,呼吸一大口,再重新沉进水里。

他在水里翘起脚,看到小腿上面一条伤口因为泡久了水开始流血,他随手抹了抹,还是爬回到了岸上。他会去附近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小动物。虽然他很小,但狩猎仿佛是他与生俱来的本能,他能看见雪地上奔跑的兔子,能听到飞在杉树枝上的鸟。

抓到了能吃的东西,他就回到湖边那个山壁凹陷里,那里有着他路上拖过来的树枝,上一回带来的树枝已经干了,他蹲在那把树枝折断生火烤吃的。但是柴火不多,往往食物都烤不熟,不过没关系,他也能吃的很开心,反正能填饱肚子他就开心了。

只是他偶尔运气不好,会遇到熊。特别冷的冬天,山上的熊瞎子找不到吃的,就往这下面来了,小沃突可不觉得自己能打倒那小山一样的熊,他的办法就是立刻钻进蓬松的雪地里,把自己埋起来。

有一次那只熊瞎子好久都没离开,他在雪堆里冷的差点没气了,都无法动弹,是一个同样去雪山的巡逻勇士把他拖了出来——后来他长大,有一次又遇上那只瞎了一只眼的熊,就把它打死了,剥了皮拿回去垫脚,熊肉送了当初救他的勇士。

不过那已经是他十七八岁的事了。在剥了那头熊之前,他还先杀了老族长和大半的乌图贵族。

其实让他动手的原因很简单,在别人看来甚至有些可笑。

羊圈里有一只羊,它的耳朵上扎了彩绸,那代表着它已经平安活了很久。乌图部族的习俗是会在羊群中选两只羊扎上彩绸,不去宰杀它们,让它们活到老死,用以酬谢上天恩德。小沃突不去外面乱跑的冬日,就会靠在那只羊肚子旁边睡觉,而他从羊圈里跑出去的时候,那只羊会轻轻咬住他的衣角,不让他乱跑出去。

小沃突被它咬住衣角,总会想起那日松出去乱跑的时候,他阿姆揪住他耳朵的样子。

他从小孩子变成少年,那只羊就陪了他多久。少年沃突越来越强壮,他也不再依靠部族里那些好心人偷偷给的食物,他能自己去草原上寻找能吃的东西。他会捉兔子懒鼠,能猎鹰打鸟,他几乎不想回去部族。

部族里从前有很多贵族,理所当然地压迫着其他普通族民。一个大部族延续久了,就会出现这样的阶级,那些贵族的孩子们讨厌沃突,因为沃突比他们都优秀,哪怕他都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身上没有任何首饰,吃的东西远比不上他们,可他还是最优秀的年轻人。

有一天,少年沃突回到部族,一个看他不顺眼的同龄贵族少年,让人给他送来了一锅羊肉。

还有一根带血的彩绸。

“不就是一只羊吗,我特地杀了让人给你分一锅肉呢,你尝尝,好不好吃,比你打的兔子好吃多了吧。怎么,你还真把它当阿姆了?哈哈哈笑死我了,什么狼神之子,我看你是羊之子吧!”

沃突没说话,他直接干脆地用匕首划断了那人的喉咙,鲜血喷了好长一道痕迹。他第一次杀人,却毫无畏惧。

所有人都被他吓到了,包括他的生父老族长。多年来,老族长总是害怕着他会如同预言中那样取代自己的位置,之所以没有杀他,可能是因为巫说,杀了他会引起狼神的愤怒和报复,他才忍了下来,想让沃突自生自灭,可谁知道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