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李满福和小冬一口接着一口地往嘴里塞红烧肉,叶宁也夹了一块红烧肉。
香甜咸软的五花肉皮碾着牙齿,细密的香润嫩滑在口腔里爆发,瞬间遍布五感,慢慢的,一切负面情绪仿佛都随之烟消云散。
她弯了弯嘴角,轻轻吐出一口气。
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碗里,用勺子轻轻一压,将软糯的红烧肉压烂,酥烂肉分裂开来,汤汁流溢出,弥漫过晶莹的大米,随之浸透入米粒内。
用勺子搅拌搅拌,油亮酥烂的肉和晶莹饱满的米混合。融为一体,叶宁舀了一勺吃进去。
红烧肉侵入了米粒的清香,米粒里侵入了红烧肉的香甜,吃进嘴里极其适口。
叶宁用勺子拨了一下米饭。她用的米是高山米。口感香软,有微微的嚼头,与红烧肉拌起来吃,口感不错。
然而若是用响水贡米拌红烧肉,口感会更不错。
响水贡米生长于万年熔岩台地上,黑土、湖泊以及原始森林将其滋养,使其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如玉,绵软柔糯,甘醇柔韧。而其产量极其稀少,可谓是“丰年五斗米,天下几人尝”。
正宗的响水贡米美味而稀少,自唐代以来,是历朝贡米,供给皇室专用。现如今,响水大米亦是人民大会堂的国宴用米。
叶宁是在古代吃到响水贡米的。响水贡米就那点产量,有些后宫嫔妃都吃不到,她能吃到完全是因为她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
她吃了一次,便喜欢上了响水贡米,然而即便是受皇帝礼待的御厨,能吃到的贡米也并不多。
那时,她坐在御膳房专供她用膳的金丝楠木桌前,品着贡米,轻声感叹:“若是日日都能以响水贡米果腹,这大约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罢。”
她刚说完,就有声音从耳后响起。
“若你喜欢,以后这天底下所有响水贡米都是你的。”
她转过身。
身后的少年头戴无瑕玉冠,上着红锦衣,下着白娟衣,玄纹云袖,冠带垂条。
他的皮肤透着不健康的苍白,墨色长发更衬得皮肤透白,而这样极端的黑白分明,使他的眉眼透出些许阴郁感。
带着阴郁感的眉眼此时含着浅淡柔和的笑意,与她对视。
她放下筷子,低声道:“您说笑了。”
锦衣华袍的少年在她对面坐下,眼睛漆黑不见底,“我并未说笑。”
叶宁敲了下头,从回忆里抽回身。她甩甩头,将脑海里的人影屏蔽出去,看了看正在吃饭的小冬和李满福,她继续吃饭。
中午吃了红烧肉,晚上小冬和李满福还想吃红烧肉。他们爱吃,叶宁便依了他们。
炖红烧肉时,小冬和李满福坐在锅边,一瞬不瞬地看着冒着香儿的锅,等待着红烧肉炖好。
红烧肉浓郁的香味钻出厨房,飘散到饭馆外面。
正在小卖部门前扫地的老刘鼻子微微一动。他望向对面的宁冬饭馆。
叶家那女娃子在做啥好吃的?有点像是红烧肉的味道。他深深地嗅了几口气。
只是闻着这香味,似乎就能感受得到那炖在锅里的红烧肉有多么香甜软烂。
咕噜!
口水从喉咙里滑下去,他咽咽嗓子,有点想吃红烧肉了。转身进小卖部,从货架里取出一包红烧牛肉面。
快速烧水,泡好面,他端出去一个凳子,然后坐在小卖部门前,一边吃泡面,一边闻着来自对面的红烧肉的香味。
拿对面红烧肉的香味下泡面,泡面吃起来也格外的香。他嗦着泡面,心想,也不知宁冬饭馆什么时候开始卖红烧肉。如果以后卖红烧肉了,他一定要去尝尝。当然,前提条件是以后小卖部生意变好了,他有钱去吃红烧肉。
他对小卖部的前途很有信心,认为小卖部在宁冬饭馆的带领下,生意一定会变得红火。那么,等以后赚钱了,他也能去吃宁冬饭馆的红烧肉了。
他嗦着泡面,想着以后小卖部生意好了,赚到钱了,他能去宁冬饭馆吃红烧肉,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浑身充满了干劲。
夜晚,林媛媛吃着她妈做的饭,唉声叹气,“哎哟,妈,你要是有我们老板的手艺就好了。”
林妈瞪她,“我倒是也想呢。”
林媛媛托腮,嘿嘿笑:“明天就上班了,可以吃到老板的手艺了,妈我跟你说,在老板手下打工太爽了,可以吃到好多客人都吃不到的菜。”
林妈想起之前林媛媛说的莴笋鲫鱼汤面,她嘴巴动了动。客人只能吃到莴笋鲫鱼汤,却吃不到莴笋鲫鱼汤面。
听女儿说,她老板煮的面特别好吃,面条特别筋道,吃起来有一种极致的拉扯感,她听馋了,也想尝尝她老板煮的面。可是宁冬饭馆现在不供应面。
林妈说:“要不你跟你老板提提建议,让她也卖一些汤面什么的?”
“妈你想吃老板做的莴笋鲫鱼汤面啊?嘿嘿,我会跟老板提提建议的。”她美滋滋地吃完最后一口饭,随后瞟了一眼钟表,“离上班还有十几个小时,快就过去了。”
林妈看她这么积极地想上班,笑了下。
忽然间,林媛媛的手机响起来。是老板打来的,她赶忙接通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