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叔?”
王大林直接推开大门,整个小院一片安静,村里每家每户都是独家独院,虽然不大,也有二百多平米。
里面没有回应,现在已经下午四点,本来大街上该堆满人的,可惜阴雨天气,刘海玉应该在家。
农村的娱乐生活很单一,除了蹲在街头的老头老太太闲聊之外,还有几波人,围在一起打个扑克,反正也不赌什么,就是图一个乐呵。
王大林直接走进房间,房间门都是开着的。
王大林记得自己以前来过很多次,门从来都没有上过锁,这就是农村里的好处,淳朴、善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
当然,也没有达到那种社会大同的境界。
王大林看着小院子,不禁微微一笑。
生活在这个宁和的小乡村何尝不是幸运的事,人们能看见许多许多的美,那是高楼大厦的城市所不具备的。
浓郁的乡土气息,朴实的务农人,还有那些古香樟,老房子,都散发着自己独特的魅力。
可是,有些人只能默默观看。
在这个小乡村,有些人注定只能成为过客,究极一生,也只能是路过它的某一段历史,于它来说,微不足道。
小院子很精致,因为都是土地,刘海玉这些年心情清净了很多,在院子的东边整出一个小菜园子,种上一些菜,自己吃足够,右边种了一些小花小草。
王大林知道,这里面一定有不知名的药草,这些都是刘海玉的宝贝。
其实,刘海玉真的多才多艺。
他虽然是混混出身,但处处讲规矩。
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按规矩办。
正因为这些规矩,所以刘海玉才会变得没有朋友。
当一个人认真的时候,外人会感觉他很“帅”,可身边的人却感觉很扫兴。
认真是针对外人的。
身边都是自己人,没有必要过分认真。
王大林与刘海玉很熟悉。
小时候经常蹲在刘海玉的修自行车摊前玩耍。
刘海玉闲来无事也会讲述一些他以往的故事以及高光时刻。
当然,其中也有吹牛的成分。
其实,无论行走江湖还是混社会,都会掺杂一些个人情感在里面。
他们这种人,最喜欢说大话。
而且,他们这种人最容易辨认。
无论大街还是KTV,说话嗓门最大的那个一定是小混混。
你如果有幸跟他们一起喝酒吃饭,他们的杯子永远都要贴着地面。
谁都喜欢添油加醋的讲述自己的一些光辉事迹,哪怕不是他们的,也要张牙舞爪的表达自己的态度。
王大林不太喜欢这种生活方式。
在他眼里,外人跟朋友之间永远要向着朋友,不管有没有理,朋友永远是对的。
规矩和道理留给外人说说就好了,明察秋毫主持公道的才不叫朋友。
刘海玉就是因此而得罪人的。
他把道理和规矩看的太重了。
王大林走进屋子,里面很整洁,很明显刘海玉每天都打扫,农村的房间都是三室一厅,两盘炕也就是两个所谓的卧室,一间储存粮食或者杂物的房间,但刘海玉却将其中的一间卧室里的炕打掉,专门弄出一间小书屋。
这里是王大林进不去的地方。
王大林来过很多次,刘海玉总是拒绝他参观这间屋子。
从窗户外面看上去,里面慢慢的书,还有一些刀剑什么的,都是刘海玉年轻时候收藏的一些奇形怪状的宝贝。
“这个老家伙,就不怕他的这些宝贝书被偷走?”王大林直接推门进去。
随着王大林长大后,他就不怎么来刘海玉家里玩儿了。
其实,从上大学开始,王大林就没什么时间留在家里。
现在除了封子杨和王小高之外,他也没什么朋友了。
“我去!你怎么在房间里!?”
刚刚踏入门槛,幽暗的小屋子里一个黑影正端坐在书桌前。
“嗯?小林?你来了?”
刘海玉推了推鼻尖的老花镜,看见是大林之后很开心,放下手中的书本,十分亲切的站了起来。
刘海玉才五十岁就开始戴老花镜了。
看着他一瘸一拐的走向自己,王大林内心有一种难以言语的心酸。
“海叔,你在看什么书?看的这么入神,竟然连我进来都不知道。”王大林好奇的看了一眼刚刚被刘海玉放下的书籍。
“也没什么,就是一本关于妖魔鬼怪的东西,你还小,现在不能看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走,到那屋喝杯茶。”
刘海玉拉着王啸来到另外一间真正的卧室。
“来,让我看看,这都半年没回来了,又长高了。”
刘海玉看着王大林,心情非常高兴,这可是自己在东莎镇唯一的朋友。
这些年他变得越来越孤僻。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自从废了一条腿之后,刘海玉痛苦了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自暴自弃过。
可是后来,他竟然奇迹般的重新振作起来。
一个小混混竟然开始看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