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7 章(1 / 2)

女文豪 三春景 1804 字 10个月前

白明星并不很能理解宋志平的感觉, 宋志平也没办法解释,只能摇摇头, 当自己这番牢骚没说过。转眼之间, 原本低落的样子就没有了——他现在看起来完全是精神抖擞,可以随时随地客串成功学讲师的那种人。

这其实也是宋志平最常见的状态。

原本聚会的地方离要拜访的前辈家里并不很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决定散步过去的。这么一会儿功夫, 两个人不再说话,很快就到地方了。

门口的小厮认得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个,抬眼瞅了瞅,笑着道:“今日也不知道吹的哪阵风,先生们一个接一个地来——宋先生和白先生近日可好?”

说话的时候打开旁边一扇侧门道:“两位先生随我来!”

两人随着进去, 虽说这位前辈家里两人来过好多次了, 很熟悉构造, 根本不需要这小厮引路。一边向前走着, 白明星一边就拿出了一块碎银子, 塞给那小厮:“最近余先生身体好不好?上回闹的事情惊动了先生实在是不好意思。对了, 今日还有谁来拜访过余先生?”

小厮收了钱, 笑眯眯地一一作答, 反正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 他们这些下人常常要靠这个捞些的。最后才对白明星和宋志平道:“之前还有马先生过来,现在还没有走呢!”

宋志平与白明星面面相觑,实在惊讶‘马先生’会来...这可是个‘稀客’!

这府邸主人姓余,是个行里的老前辈了,当年当道的时候也算是大神一流, 只是没有登顶过。不过这个时候引得宋志平、白明星等人这样尊敬的原因并不仅仅是当年那些成就,更多是后面的发展。

这位余前辈出身非同一般!家里有着侯爵爵位,还是开国时候大封功臣的时候落到的。更不错的是这些年也没有没落,并不是那等只是啃老本的家族。

这位余前辈的父亲是袭爵兄长的嫡亲弟弟,所以也算是正支一脉了,按理说他这样的子弟能从家里获得不少资源。无论是做官还是经商,都是很有出路的。只是他喜欢写这一行,便义无反顾地进来了。

好在不是长子,不用承担继承家业的重担,不然又该是一出大戏了!

这样的出身,使得他从业一线退下来之后依旧可以很轻松地谋到行内大佬的位置——这一行里面,贵族没有他内行,而圈子里面呢,又没有人比他更有社会地位。

他如今也是做的风生水起,掌握着好几家中型报馆,还拿着几家书社的干股,其中甚至包括大型书社的。

然而这些还只是表面的,实际上他还在京师业的各个协会当中担当要职,很多影响全行业的事情都会过他的手。

更重要的是他比较得作者们的信任——大概是他曾经做过作者的关系,被作者们视作了‘自己人’,以及他做事情确实比较厚道。因为这个信任,作者和协会之间要是有什么上传下达的,都喜欢找他做中间人。

宋志平和白明星两人特意来这位前辈家中,正是为了他们和郑老板一起办的报纸,主要是为了拿许可证。

普通人办报纸佷容易,没有什么许可证之类的说法。不过如果一家报馆没有在当地协会拿到许可证,是没有资格进入书铺,或者由报童唱卖的...可别说这是没有道理的,毕竟这是古代,很多规定都很难说有道理,只是背后推行这个力量太强大了,所以最后不得不变成这个样子。

协会以及协会背后的大佬喜欢这个,因为这个能提高他们的权力。

书铺和报童组织都是与协会有过协定的,没有协会许可的报纸他们不许发卖!

这样一来报纸还是能卖出去,但销售量势必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拿许可证这件事不只是钱的问题,还有人情,不管什么七弯八拐的人情,只要有人情就可以了。实在七弯八拐的人情都没有,那就多出钱买个人情!

两人是行内人,当然有的是人情。

“马先生吗?那还真是稀客了。”宋志平对那小厮客气道。

这位马先生说到名字可真没几个人知道,也是写的,虽说写的往往本名不显,在读者那里就是一个笔名而已。但这位还是太特别了,知道她真名的人堪称稀少!

不过这一点也不算很奇怪,毕竟人家是个女子,怎么好让外头人人都知道自己的名字!

马廷芳是这女子的闺名,不过她的笔名显然更加如雷贯耳。‘万氏’,正是‘江南二乔,万事如意’中的‘万氏’,站在行内颜值巅峰的女子之一。也是四位美女中身份最容易惹人遐想的...寡妇。

其实她根本不姓万,只是她夫家姓万而已。她丈夫死后为了维持生计,养活公婆以及一对女儿,这才机缘巧合之下成为了一名女作者。据说取‘万氏’这个笔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坚贞,以应付那些狂蜂浪蝶。

在京城这个圈子里,‘万氏’马廷芳就是绝对的缪斯女神,众星捧月的那个月亮。

不过她这个人因为寡妇的身份,怕瓜田李下惹人闲话,很少单独上门拜访谁,往往都是参加那种有很多人的大宴。然而即便是这样,她的大宴其实也参加的不多。宋志平和白明星觉得是稀客,原因就在这里了。

不过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