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74 章(1 / 2)

女文豪 三春景 1786 字 10个月前

《丁香传》展开了一个此前大家都不曾了解的世界。

看上去美的浑然天成的名妓花魁, 其实都是精心雕琢的结果。一步步打磨, 磨碎了血肉, 磨碎了骨头, 最后才成为了客人们看到的样子。她们文采不输于有大家教导的大家闺秀?这是当然的,人家不过是兴趣使然,她们却是要以此谋生的!

这个时候这部一种隐隐约约的杀气已经透露出来了,即使连翘还没有点名这部‘职场戏’的核心——那种秦楼楚馆中时时刻刻紧绷着的气氛, 每一个女孩子都在艰难求生, 在这个过程她们当然可以击倒任何一个阻拦了她们的人。

包括与自己竞争的同行,也包括客人们!

只能说后面会进行的杀伐果断, 是一开始早就埋下伏笔了的!

交代完这些小女孩的训练之后, 开启了时光跳跃大法。下一回文字, 女主人公丁香已经从一个小小女童成长为豆蔻少女了...正是少女怀春的时候。

在连翘的笔下, 丁香与贵族少年相恋写的极尽唯美——感谢《鸳鸯蝴蝶剑》,她写言情桥段的能力确实与日俱增!早就不是当年那种菜鸡了。而当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 在现代时看过的言情全都会成为她的养料。

当然不是要照搬那些, 但是那些经久不衰, 甚至已经烂大街、被人嫌弃的桥段, 这个时候用上都是极好的。第一个用红苹果形容姑娘脸蛋的人是天才,以前没有经历过这种桥段,读者初初接触,佷容易就会被打动。

这就好比湾湾的偶像剧刚刚进入国内市场的时候,少女们迷的不要不要的,一心沉浸在王子和灰姑娘的爱情通话...美梦不愿意醒。但是时间拨动个十来年再看, 湾湾的偶像剧乏人问津,那种模式的偶像剧只会成为广大读者吐槽的对象,唯一的价值是养活一大批段子手和up主。

连翘将这个故事缓缓道来。

身份低贱,在章台长大的雏妓,美丽纯洁、聪慧机敏...或者说,除了身份,她无比完美,正是大众审美中的‘女神’。

身份高贵,在大家族长大贵族青年,勇敢单纯,温柔坚定...应该说他是完美的,而他最大的不完美正是来自他的完美。如果他没有那么完美,譬如出身贫贱,那么她或许还有可能与他有情人终成眷属。如果他品德上面有问题,并不是个好人,那么也还好,这样丁香是不会爱他的。

如果不爱他,那么这个故事也就不会有之后那么悲伤的后续了。

有的时候,遇见好人,也不一定是好事。

他们的初遇是始于一次英雄救美,女主是那个英雄——误入章台的正直青年,简直就是小肥羊掉进了狼窝!而女主呢,她从章台建成开始就住在这里了,这里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没有她不知道的,她无比熟悉这里的生存法则。

于是她又是使诈又是示弱,最后还加上了吓唬,总算是将‘小肥羊’救了回来。

贵族青年过去的岁月里最常见的是严肃恭谨,就算是后宅里母亲养的彩色鹦鹉也像是覆盖着一层黑纱。直到见到这样一个女孩子,这样鲜妍明媚,鲜活地在他眼前,点亮了他的眼睛,点亮了他的生命......

女孩子身上带着精致的小铜铃铛,系在一根鹅黄色宫绦上,行走之时有轻灵之声。

一见佳人误终身,那一天月光太好,灯光莹莹点点,以至于他念念不忘。

若是这个故事到此为止,那也只不过是一个少年怀春的老生常谈,所以连翘为这个故事安排了后续,有了第二次的偶遇。

这次是丁香偷偷跑出了章台,章台内的女子不能随便跑出去这是真的,但是对于丁香这个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姑娘来说,也不是没有空子可钻。再加上章姨母对她多有优待,也从来没有看管她,出章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却也做得到。

两人再次相遇就是在这样的场合——小少爷和自己书院的同窗去书店最多的一条大街买些笔墨纸砚之类的文具,正好看到一家新开张的店铺用了一套最顶级的文具作为奖品办比赛。

比赛的规则很简单,凡是能答对门口十几道题目中三道的就能参加这个比赛,参赛的每个人面前有小碗一只,竹筷一支。由老板抽签出题,若是谁知道答案,谁就可敲击小碗答题,答对加分,答错减分。

就是很普通的抢答而已。

丁香觉得有趣,也凑了进去。别人看她是个小娘,而且还是一个漂亮小娘,不免笑几句。过分的甚至表面关心,实际上让她回家去!

女主当然不能忍,当然反唇相讥,而且引经据典,显然四书五经读的比男儿还熟,将那些人驳倒,一个个面红耳赤。

小少爷在一旁看到全部,忍不住低头笑了起来...此时的他没有察觉,他每见她一次就要多爱她一些,嘴巴弯了起来也从来不知道。

之后的比赛女主角当然一骑绝尘,每次老板出完一题还未落音,立刻就是一声清脆的敲碗声。她自信、强大、美丽、光华的风度在这一刻显露无遗,仿佛初生的太阳,生来让人不敢逼视。

大部分对手都十分惭愧,不到比赛完就退场了。但有那么几个对手恼羞成怒,十分不服气,诬陷女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