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熟悉的床上,楚云梨看着年轻的腿脚不甚协调的聂慕云渐渐地消散,重新闭上了眼睛,许久之后,才睁开眼睛下床。
转悠了一圈,听着外面愈发热闹,还是没心思出去,打开玉诀,聂慕云的怨气:500
聂慕楠的怨气:500
善值:83650+8000
那个8000,应该还是占了两人善值的大半,楚云梨躺回床上,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子一沉,她已经又到了另外的地方了。
一醒来,只觉得一股凉意,楚云梨睁开眼睛,入眼是看到黑漆漆的屋子,借着月色,看得到屋子里简单的摆设,根本没有一样贵重东西,屋子后面还有鸡叫声。
农家!!
没察觉到边上有人,楚云梨微微舒口气,重新闭上了眼睛。
安城辖下有个茯苓镇,因为离县城近,镇子挺大,底下还有好几个村子,良村就是其中最大的那个。
百年前起了饥荒,当时许多百姓流离失所,好多人在饥荒过后,并没有回到家乡,只就近找个地方住下,整个茯苓镇都是这么来的,所以,姓氏颇多,也没有宗族之类,村里若是需要人写个文书,吵架找人评理,都是镇长说了算。
原身杜杏花,夫家姓孙,进门后生下来两个儿子,日子虽苦却也平静,就和这良村中其他人家一样,若是没意外,就这么寻常的吵吵闹闹过一辈子。但是进门七年后,她男人上山采药摔下了山崖,就这么没了。就留下她和两个儿子,杜杏花性子倔强,不改嫁,也不招男人回来,靠自己撑起了一个家,好歹把两个儿子拉拔大了娶了妻。
都说媳妇儿熬成婆就算熬出头了,杜杏花到了这个时候,只带带孙子差不多就能等着入土了。也就没楚云梨什么事了。
这事情,就出在儿媳妇身上。
长子孙富来,娶了同村的何氏,到了小儿子孙富远这里,他非要娶新搬来的安家女儿。
当初杜杏花男人走时,小儿子才两岁,她怜他幼年失父,很是怜惜,凡是小儿子想要的,都愿意帮他找来。这孩子从小到大也懂事,知道家贫,并不会要太出格的东西,就是偶尔任性,杜杏花好好说了,也不再执着。
都说听话的孩子一旦别扭起来,那时谁也拉不回来。孙富远的听话到了安家女儿身上完全没用,估计这辈子所有的倔强都用到了这婚事上。
那安兰岚妖妖娆娆的,小脸白皙,眉眼如画,长得确实是好,刚一来,村里好多小伙子都喜欢,不过真正上门提亲的却没有。
村里各家早在当初落户的时候就分了地的,每家的媳妇到了农忙时候,都是要下地干活的。就安兰岚那样的,家里边操持家务都够呛,更别想下地了。这样的儿媳妇娶进门,是她伺候婆婆呢,还是婆婆伺候她?
杜杏花自然是想要儿子好好的,这样的儿媳妇娶进门儿子得多累啊。所以不答应这亲事,但向来听劝的儿子这一次却分外执着,直接在门口跪了三日。
杜杏花才无奈答应了。
安家那边,很是要了一笔聘礼。
后院的鸡叫得越发频繁,天蒙蒙亮时,听到隔壁屋子门打开,然后有人去了厨房。
楚云梨穿衣起身,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安兰岚才进门,之后的那些事情都还没发生。杜杏花的两个儿子如今也还好好的。
出门后看到厨房中何氏正在忙着做饭,而贴着喜字的那间房中,丝毫声响都无。楚云梨扬声道,“你去后院把地里的草拔了。做什么饭?这规矩不能坏了,该谁做就谁做,我们孙家可不养懒人!”
在当下,婆婆的话儿媳妇都不敢当面反驳,要不然就是忤逆不孝。
若是不提后面发生的事,楚云梨这一回算是最顺遂的一次。
何氏看了看新房的门,明白婆婆这是不满弟妹还不起床,当下的规矩,新媳妇儿进门头一日,是必须要做饭的。
也不反驳,头一低,转身就去了后院。
楚云梨自己站在小院子里,打量周围的山坡,原身男人是采药没了的,这良村的大山中,可有不少草药,每年村里许多人得空的时候,都愿意进山,无论多寡,总归是个进项。
现在是秋日,山上也有草药,不过这几天人也挺多,哪怕隔着山这么远,也看得到里面有人影穿梭。
楚云梨找了篓子,道,“富来富远,快点起来,我们也去山上。”
采药对于她来说,就跟吃饭喝水一样,不算什么难事,相比较之下,她是不愿意留在家中做饭的。再说,如今她身份不同,要是做饭伺候儿媳妇,孙富来兄弟俩的名声也别要了。
出门后,富远还回头望,楚云梨轻哼一声,“怎么,让她做饭还委屈?要不要带她一起啊?”
“不委屈!”听出来自家老娘语气不对,孙富远求生欲极强,立即答话,“兰岚既然嫁给我了,那就是您儿媳妇,儿媳妇做饭伺候婆婆应当应分。我早就跟她说好了的!”
楚云梨却并不满意,“这还用特意说?难道她一开始没打算做饭?”
孙富远清咳一声,“娘,兰岚她没做过饭,慢慢学嘛。您是她娘,要是看不惯,你直接教!”
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