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手指按住了一个地方,按着,揉着,仿若马蜂在贪婪地蜇人,忽而又飞起来,倏地跳到另一个弦上,点了几点,又滑到另一个地方去了。
拿着拨片的右手只在那一个地方上下拨动,却拨出高低起伏迂回曲折的调调来。他的头和身子随着节奏左歪右歪、前倾后仰,像喝醉酒的醉汉,又像神经病人在自我陶醉地狂歌滥舞。歪着,摇着,忽的一下,合着主旋律,左手拿住电吉他的琴颈,向左上方猛然一挑,身子随之一抖,触了电似的。
贝斯手却是个披肩发,焗成金黄色,虽然他是个男的。他身材颀长,看起来弱不禁风。但上身的宽松大红西装却把肩部处理得挺阔硬朗,遮住了他的瘦弱。他穿黑色宽松西裤,脚蹬高帮马靴,马靴上的钉扣在灯光的照耀下熠熠闪光。
因贝斯属低音部,弦很粗,故而不用拨片,全用手指,并且比弹吉他用力要大。贝斯手的十个手指竟戴了六个戒指,不知道是不是想增加手指的重量。他的十指看上去骨节粗大,却灵活得像八爪鱼,在贝斯上自由舒展,恣意停留和舞蹈。他的力气都用在了手上,身子就不大动,头却摇得像拨浪鼓,把披肩发荡过来荡过去,每荡一下,必是个高音或转折。
最好看的当属鼓手。鼓手被弧形摆开的四个鼓和三个吊镲隐约挡住,看不清衣着。他虽然坐着,反戴的桔黄色棒球帽却格外招眼,像一朵向日葵在水浪里一涌一涌。他右脚踩着底鼓,左脚踩着踩镲,双手里的鼓槌简直不像是人手操纵的,而像是被机械控制,因那快速敲打的频率让人怀疑人的肌肉的控制能力。
鼓槌在他手里像魔术师玩魔术,在四个鼓之间飞来飞来,仿若调皮捣蛋的孩子,刚把这个鼓弄响几下,又倏地跳开,弄响另一个鼓。他和吉他手配合得天衣无缝,吉他到了高音和转折,他就当当地敲吊镲,左伏右起或者双花同开。一套鼓好比一个长满水草的水池,鼓槌像是鱼儿,在水草间恣意穿梭,完全忘了水的存在。
三分钟的开场曲简直是古代慷慨激昂的从军曲,在最短的时间内痛快淋漓地把客人的热情带向高潮。特别是高亢的电吉他,喝了鸡血一般,一股一股的激情往外喷涌,带着客人的神经末梢倏忽飞到高空,倏忽落到碧海,倏忽钻进深谷,倏忽扑进原野,过山车一般,带着客人的心在旋律中冒险,在冒险中刺激。
少数客人为开场曲鼓掌。季虹也禁不住鼓起了掌,他从没见过这等规格的现场演奏。老家电影院的歌舞团演出,他看过几场,乐队的水平在这个乐队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这样的乐队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吧?”黄默山问季虹。
“嗯,太震撼了,看得我热血沸腾,我的双手都出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