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我想加入中州部落(2 / 2)

大拇指大小,据是红烧猪肉的玩意。

辛苦了大半天之后,浓稠的淀粉糊糊入口之后,这种平时他也吃不到的食物依然是让花兔子身心愉悦。

至于传中,被一众土着们夸奖到飞起的的方便面,更是好吃的不得了。

但是真正等到了花兔子,轻轻的咬了一口红烧肉之后。

瞬间那种丰富的油脂,充盈了花兔子的口腔之后,他感觉到了自己的灵魂都是飞了起来那一种。

就在这么一刻,花兔子做出了一个最大胆的人生目标:

总有那么一天,他一定要一个人,独自的吃上满满一大碗的红烧肉;只要能够达成这么一个目标,就是死了他也愿意……

很快之后,算起来花兔子在中州部落的顾工生活,就到了第3天的时间了。

在这么3天的时间里,在所有的9顿饭之中,他只有两顿饭都是吃到了红烧肉,其他的时间里最好的食物都是一块咸鱼干,又或者是叫火腿肠的东西。

实话,就算是咸鱼干这玩意,对花兔子来依然是个平时难得的奢侈品。

因此,对于自己当前的生活状态,花兔子感到了相当的满意。

虽然在中州部落干活,屁事情是在是太多了一些,喝水只能喝那种浪费宝贵的材料,烧开过一次的凉白开。

就连上厕所,也必须去那些叫公厕的地方。

甚至辛苦了一天,w.他就想在吃饱了之后,美滋滋的睡了那么一觉;结果还必须去小溪边,溪上一个澡之后才能睡觉。

不然的话,不管是以上的哪一点违反的话,就直接扣上一顿饭了。

开玩笑!若不是为了这点吃喝,谁愿意来这里当牛做马,这是闹着玩了啊?

所以花兔子就算很不习惯这些,依然是符合了中州部落的每一项规定,就为了吃上一口肉。

然而。美好的时间总是短暂。

这一天,当花兔子还在回味着刚刚下肚,那一块红烧肉的美味时,就听到了一个巨大的噩耗。

据中州部落,也是第一次进行这种耕种;加上了如今整个阳山陆地上合格的土着,都来给中州部落打工了。

所以到了这么一天下午的时候,居然第一阶段需要开垦的荒地足够了。

这意味着,中州部落已经不需要这么多的人员,他的好生活也是彻底的到头了;一时间,花兔子觉得人生那是一片的灰暗。

在这么一个情况之下,硬着头皮的花兔子,做出了人生最大胆的一个决定:

对着如今在月色之下,坐在了一个舒服的躺椅上,有着一个大凶女招待帮忙按摩着肩头,还有着一个长腿女招待打着扇子的胡首领走了过去。

在离着二十来步的位置上,当他被一个拿着56半自动步枪的护卫队员,用有点生锈的刺刀拦住的时候。

他鼓足了勇气之后,嘴里来了一句:“胡大人,我想加入中州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