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这支狼毫十万贯(1 / 2)

众人议论纷纷,民心越来越盛,议论声最终汇聚成了一句话:“打死他,打死他!”

“打死他,打死他!”

“姓楚的,你也有今天?真是老天开眼啊。”

“郎君干得漂亮,打死这个混蛋。”

“打得好,打得好啊!”

陈轩拱了拱手,感谢街坊的支持,回头一看就看到了晋阳两眼发亮,两只小拳头也捏的紧紧的,就连呼吸都有些急促。

这丫头,该不会是也想要来几下过过瘾吧?

这可不行,不能让自己的小小妻子变成暴力狂。

眼看着这楚大虫已经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废人,陈轩才算是放过了他,然后和出言辱及晋阳的那个汉子一起,被紧缚双手,掉在了高高的旗杆之上。

至于其他人,则是暂留了一条性命,被送入了长安府大牢中,估计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

晋阳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兴奋地问道:“我们接下来去哪里逛?”

陈轩有些无语:“我们不是说好了,只能逛一个时辰吗,现在时间已经到了,我们该回去了。”

“啊?一个时辰这么快就到了?”晋阳一惊,随即小脸垮了下来,“我还想再逛一会儿,好不好嘛。”

她还是第一次如此无拘无束的出来闲逛,觉得外面的事情样样都十分新鲜,让她是流连忘返,恨不得永远都不要回去那个鸽子笼。

“我们就再逛一会吧,你看刚刚都是你们在打架,我根本也没玩的尽兴啊。”

面对着晋阳的软语相求,最终陈轩还是沦陷了:“好吧好吧,我答应你,我们就再逛一会好了。”

“好啊好啊,驸马你看,那边有个书坊,我们去看看吧。”

陈轩带着晋阳,步入了书坊之中,伙计连忙热情的迎了上来:“两位客人,想要买些什么?小店可以说是这西市最大的书坊了,应有尽有,一定会让您满意的。”

“应有尽有?真是大言不惭。”

陈轩被这伙计自卖自夸的话给逗笑了:“你这有金瓶梅吗?”

“金,金瓶梅?不好意思客人,小店没有。”

“唐寅诗集呢?三国演义呢?西游记也没有?那你还吹什么应有尽有啊。”

这书坊里大多数是什么诗集亦或是话本——也就是后世的小说。

只不过现在话本根本不成熟,陈轩只是翻了两页就丢在一旁,根本看不进去。

伙计很快败下阵来,换了书坊掌柜的上阵。

“这位客人,刚刚伙计得罪了,还请见谅。”

陈轩也只是逗逗那个书坊伙计而已——如果那伙计真能拿的出来,那他也就只能拉着晋阳飞快的跑路了。

这家店有问题,我们一定要躲的远点才好。

掌柜是个中年人,心宽体胖的他是一脸笑容,一看就是个做生意的:“客人所问的这几本书,小店实在是没有。不过您就是去其他书坊,恐怕也会得到同样的答案。”

“无妨,无妨。我刚刚也是随口一说罢了,不必放在心上,老丈你……咦?”

陈轩正说着,忽然看到了一枝被摆放在架子上的毛笔,顿时止住了声音。

掌柜的见他看的方向,就心中了然:“客人果然好眼光,这支毛笔用的是草原上的狼王尾毛所制的狼毫。”

“这是小店的镇店之宝,人称狼王毫。”

“可否让我试一试?”

“这个……”

掌柜有些迟疑,这狼毫他本来是不想卖的,而是放在显眼的地方作为镇店之宝,用来给书坊拉人气的。

可如果客人非要买,那也不能不卖啊。

说不得,只能出个高价或者再设置一点门槛才行了。

“怎么,是这狼毫不能卖,还是掌柜担心我们拿不出钱呢?”

晋阳开口了,她看到陈轩问那枝狼毫就想起了自己这个驸马那一手潇洒飘逸的飞白来,顿时生出了心思,想要将这狼毫买下,赠与陈轩。

说起来,成亲这许多日子了,自己好像还没送过什么东西给他呢。

“小娘子是想要送给令兄吧?好叫小娘子得知,这狼毫卖是卖,不过也要分卖给谁,和怎么卖。”

晋阳又生气了,掀起了锥帽上的面纱喝道:“什么小娘子,我已经成亲了!我们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不是兄妹!”

这是陈轩为了低调一些,特意让她戴上的。

这些人是怎么回事,难道就看不出来我挽的发髻是已婚妇人才会有的吗?

掌柜的倒吸一口冷气,视线在陈轩和晋阳身上来回挪了好几次,直到把陈轩看的有些发毛,忍不住冷哼一声这才反应过来:

“夫人恕罪,小人失礼,实在是失礼。”

“你这狼毫到底怎么个卖法,说出来听听!”

“这支狼毫,作价十万贯!”

“什么,十万贯?”

晋阳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大唐一个上等郡一年上缴的赋税都没有十万贯,这区区一支毛笔,能值得了这么多钱?

就连如月都忍不住开口道:“你这老儿,好生不老实。这区区一支毛笔也敢开口要价十万贯?你怎么不去抢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