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他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么一个人……(2 / 3)

烟雨街 山有嘉卉 2340 字 12个月前

“啊嚏——啊嚏——”

池鹤刚从浴室出来,准备煮一杯咖啡提提神,再奋战到天明,他觉得自己现在灵感爆棚,要赶快把脑子里冒出来的情节和语句写下来,否则只要晚了一秒,它们就会离他而去。

但刚把咖啡豆罐子拿出来,就觉得鼻子一痒,接连打了两个喷嚏。

声音刚停下来,就有一团白毛球冲他滚过来,扬起一片掉落的……狗毛。

“嘤——”

小家伙停在他腿边,仰起头,露出一张嘴巴尖尖的狐狸脸,咧着嘴,明明是个男孩子,却长得格外甜美。

“肯定是你掉太多毛了,我才会打喷嚏。”池鹤毫不犹豫地把责任推给狗。

小家伙又嘤了声,也不肯走,池鹤想了想,给它也泡了一碗羊奶。

羊奶晾温,他的咖啡也好了,空气中回荡着淡淡的咖啡香味,池鹤端起杯子抿了一口,有甜润的莓果香,是他平时熟悉且喜欢的味道。

但很奇怪,他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好像没有白天在咖啡店里喝到的那杯手冲那么好喝,少了点甜感,不知道是因为豆子的原因,还是他冲泡手法不及咖啡师。

那杯水洗耶加活泼柔和的口感,和明亮的茉莉花香,留给他的印象十分深刻。

几乎是在一瞬间,他决定,以后可以多光顾光顾那家咖啡店,毕竟环境不错,出品也不错。

他的眼前忽地闪过咖啡师低头冲咖啡时的模样,修长的手指握住水壶把手微微一倾,水流从鹅颈壶壶嘴倾泻而出,她另一边手会放在吧台上,纤细的指尖轻轻在台面有节奏地击打着。

自在又惬意,如同午后慵懒的日光。

有种漫不经心的随意,但实际仍在聚精会神地注意着周遭的一切。

似乎有些有趣,他想。

印象里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明明在意周围的人在意得要死,别人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她都要多想几遍是不是在骂我,却偏要装作不在意。

他觉得自己应该认识这么一个人的,但想来想去,又想不起对方的脸孔,大约是因为时间过得太久,他身边来来往往的人太多,需要投入关注的事情也太多的缘故。

“吃吧,吃完了就去睡觉。”他蹲下来,把奶盆放到小狗跟前。

小家伙低头开始吧嗒吧嗒喝奶。

它是乔栋前年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一只白色的公博美犬,偏偏取名叫公主。

在那之前,池鹤一直以为自己以后会养一只猫,那种很皮实的田园狸花猫,他记得自己拥有过一只,但是它跑了,就算他每天都把午饭省下来给它吃,它还是跑了。

后来他偶尔会想,人还是得自己强大,当你站在高处,你所遇见的一切都是友善的,就像自从搬进碧波新府的大平层,连防了他十几年的庄世凯,即便不知道他在Funny Toys的真正身份,也开始对他和颜悦色,试图笼络他,想要从他身上榨取好处,希望他能为他所用。

反过来,如果你弱小,你就会连自己喜欢的东西都守不住,不是被夺走,就是自己离开,像他被庄概摔坏父亲送给他的钢笔,像他的母亲离开他成为庄概一心一意的好继母,也像那只不告而别的狸花猫。

乔栋把狗送过来和他作伴,他查过资料,见到说博美犬领地意识很强,性格很敏感,于是他又打消了再养一只猫的想法。

狗狗不可爱吗,要什么狸花猫。

公主吧嗒吧嗒喝奶,池鹤咕咚咕咚灌咖啡,几乎是同时喝完属于自己的那份东西,然后四目相对。

它还舔了舔嘴巴,小声地汪了一下。

池鹤把奶盆捡起来,冲它挥挥手,“你睡觉去吧。”

小家伙不肯走,就地一趴,看着他走进厨房,等他洗完碗出来,又屁颠屁颠地跟去书房。

池鹤拧亮台灯,打开电脑,继续没写完的稿子。

键盘响起噼里啪啦的敲击声,公主趴在他脚边,开始打瞌睡。

他正写得兴起,手机响起信息提示音,有心不搭理吧,又怕是什么重要的事,只好暂时中断打字,把手机拿过来。

一看,发信息过来的是他结缘于网络,最后奔现成功的好基友贺渊。

贺渊,笔名一苇渡江,和池鹤同一时期签约榕江文学城,分到同一个频道的同一个编辑手下,因为经常同一段时间开新文,所以经常在排行榜上当同桌,这就难免会好奇对方写了什么,遂订阅。

一看之下都觉得对方写得还不错,又在同一个编辑群里,少不得多聊几句,然后加了私人联系方式,多聊几句就发现,他们一个在容城,一个在容城下辖的临县,四舍五入等于是老乡,于是在某个国庆假期,他们线下见了一面。

彼此交换真实姓名,在街边的咖啡店里坐下,点了杯冰美式相谈甚欢,转头就开始默契地给自己的读者安利对方的作品。

这种互相帮忙推荐的事在作者圈很常见,读者也都乐见其成,觉得又多了好看的书。

越来越熟以后,他们之间说话就很随意,想让对方干什么都只说,反正还得起人情,而且朋友之间不计较这么多。

贺:【明天开新文,转一下我微博[狗头]】

池:【妥[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