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实在闲得发慌,就弄了一个部落首领当当,以此消磨时间。
祂现在的名字叫做空空氏,一个随意到不能再随意的名字。
来也空空,去也空空,空空如也,似不存在。
正好对应世上压根没有空空氏这个人,这只不过是祂心魔李澈的一件马甲罢了。
回看李澈这一身打扮,兽皮裙,羽毛冠,确有几分部落首领的样,十分符合时代特色。
就是脚上没穿鞋,感到颇为不适,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现今这个时代,除了文明高度发达的龙凤麒麟,巫妖等大族群,有哪个人族族民是穿鞋的?
君不见作为东道主的伏羲都只是拿质地较软的野草随意裹住了脚!
李澈想着顺应时代潮流,穿鞋就显得太引人注目了,没玩够前祂不想太张扬。
“好大的阵仗啊!”
目光扫视一圈,李澈不由的心生感叹。
偌大的人族,大大小小的部落高达数千万,聚集于此的,就至少占了十分之一。
人族总体十分之一的部落首领聚集于此,这倒不是李澈惊讶的最大理由,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三大最老部落派来的人。
薪火部落—九头氏!
有巢部落—葛天氏!
缁衣部落—赫胥氏!
作者查了资料,伏羲氏族共传八十六代,是细写,还是一笔带过,于此征求一下书友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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