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调查,杰斯队长手下找到了几个目击者,称在爆炸前不久看到有小孩子从案发现场的小巷子口跑出来。 还有人恰好看到那几名流浪汉尾随着一个小孩子进了巷子。 这些说法不约而同的都指向了相同的目标。 这个线索很重要! 杰斯队长不相信这会是巧合,那两个孩子一定有问题。 倒不是认定了对方就是凶手,只是他的直觉告诉他,那两个孩子肯定知道些什么。 不然他实在想不出来谁会专门去找几个流浪汉的麻烦,那几个废物加在一起都没有一枚炸弹值钱! 于是他让人按照有限的信息简单画了一些通缉令,想要尽快找到那两个孩子,询问当时的情况。 另一边,关于老杰克交代出来的那些近期买过炸弹的买家,杰斯队长也没准备放过,毕竟现场已经说明了一切,凶手用了炸弹这一点毋庸置疑。 那么按照这个线索追查下去,肯定不会有错。 。。。。。。。 此时换了身打扮的亚伯正在想办法打听船只信息,准备带上罗逃离这个国家。 世界之大,却似乎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 在路过公告栏的时候,亚伯立刻看到了上面的两张通缉令,他原本穿的那身衣服还有罗标志性的斑点帽子都作为特征出现在了上面。 显然在将事情闹大后,他们还是引起了官方的注意。 好在这些特征并不算太过明显,并且现在他身上穿着的这套衣服是刚从别人家院子里借来的,有些地方还是湿的。 乍一看就和街上的其他同龄孩子没什么区别。 甚至于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打发走了好几个想要和他一起玩的小女孩。 这时,两名士兵缓缓走来,手上还拿着刚刚下发的通缉令。 亚伯一点害怕的表现没有,十分坦然。 果不其然,对方仅仅只是低头扫了他一眼,就走过去了,完全没有将他和通缉令上的目标联系在一起。 光凭着那么一丁点的特征就想要找到人,未免有些太勉强了。 可是没办法,收集到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他们也总不能把大街上看到的所有男孩都抓走吧。 就这样,亚伯一路顺利的来到了港口。 在港口处停靠的船只倒是不少,人们来来往往的也十分热闹。 其中大部分的都是商场,客船则稍少一些。 甚至于他还看到了两艘挂着海贼旗的海贼船,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停靠在这里,似乎根本不怕海军来抓捕的样子。 这其实还要多亏了白色城镇。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为了掩埋弗雷凡斯的秘密,放任周围邻国向其发动战争,为此还专门调走了附近的海军,用这样的借口不参与救援。 如果出现纰漏的话,完全还可以借助海贼之手继续赶尽杀绝! 计划可以说是万无一失,弗雷凡斯也确实没能坚持下来,被烧了个干干净净。 所以在新的海军到来之前,这座岛上出现海贼的身影根本就不足为奇。 在港口转了很久后,亚伯才准备回去。 他发现能够出海的方式就那么几种: 1、自己弄条小破船或者做个木筏,出海后就完全听天由命,哪怕是一个浪直接打翻也得认。 亚伯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pass掉了这种方式。 要是以这种方式出海,那他宁愿留下来继续被通缉。 2、花钱买票,直接坐客船离开。 优点是胜在安全稳定,但缺点是有暴露身份的风险。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没钱! 这就是穷逼的悲哀,寸步难行,唉。 3、想办法给自己换个身份,比如加入那两伙海贼,然后顺理成章的出海。 亚伯倒是不排斥海贼这个职业,但他和罗的年龄无疑是硬伤,一般的海贼势力都不会收留毛头小子。 而且一旦表明身份的话,很难说他们被通缉的经历到底是加分项,还是会被对方扭头就卖了。 亚伯可不相信大海上这些海贼,每一个都和主角路飞那伙人似的,到处行侠仗义,高喊梦想和自由。 事实上,阴险狡诈、无信恶毒才是大部分海贼的共同标语。 他们两只小绵羊搞不好就弄成了刚出虎口,又入狼窝,那才是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就在这时,又有
第十章 军火生意(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