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牧奴(1 / 2)

时间,又是过去了八天之后。

在这一天上午的九点钟左右,当胡彪他们的所在的使者团,眼见着就要彻底走出塔克拉玛干沙漠,离敦煌已经没有多远的时候。

一路上紧赶慢赶的杨东篱他们,终于是出现在于阗国的都城,西城之外七八里的地方。

看到了这一座在城外有着大量农田,还有不少人在田里劳作小城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他们这一路过来,路上遭遇了如何不太平的事情。

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光是赶路这样一点,都快要让他们筋疲力尽了。

没办法!西域这地方实在是过于地广人稀了一些,哪怕就是在现代位面,从罗布泊开车去和田地区,一千多公里的路程都要花费好些时间了。

更别说这一种没有公路,更没有汽车这些概念的年头。

甚至在一路上,杨东篱等人连一个向导都没有,只能凭借着一个大概的方向,以及不断找人询问的方式赶路。

结果因为很多时候,连一个问路的人都找不到,又或者是语言不通,在半路上还走了不少的冤枉路。

好在到了现在,终于是赶到了这里了。

需要说明一下的是,他们早就换下了身上明显是被系统,伪装成了大汉人的那一些现代衣物。

重新换上了的,是在半路上找胡人买的破烂长袍。

总之,他们这些人尽可能模样打扮成了西域人的模样,如今就用着这样的形象,向着于阗国的都城靠近了过去。

也是到了这一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进城还要交人头税了,铜钱、皮子、牲口、粮食、反正只要值点钱的东西就行。

所以一行人在缴纳了一把铜钱作为入城税后,就此的进城了……

哪怕现在的季节才算是初夏,而起离着中午最热的一段时间,还有着一些时间了。

但是头顶那一轮烈日依然是暴晒得厉害,在脑袋都有些被晒到发晕的情况下,樊猎移动着自己的身体,尽量缩进了屋檐下不大阴影之中。

希望让自己的脑壳,不被烈日直接晒晕了过去的同时。

顺带着用着自己的双手,紧了一紧自己腰间的一条草绳,重新打上了一个大大结。

这样的做法,倒不是担心自己身下的一条破烂不堪的裤子,会从腰间忽然掉落下来,会让他出丑。

这样一种出丑,他根本就一点不在乎。

紧一紧腰间草绳的动作,仅仅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做法,会让他如今饥肠辘辘的肚子,在被物理勒紧之后感觉稍微好受了一点而已。

樊猎,男、年龄应该是17岁。

前面的一个身份,是乌孙人的一个小部落中,帮忙牧羊的牧奴。

至于现在身份,则是于阗国的西城之中,一个叫做翰尔的奴隶商人手中,等待出售的奴隶而已。

若是更为具体一点的话,他原本是皮山国的一个牧民家的孩子。

但是在七八岁年纪的时候,家中遭受了一场大难,一伙马匪出现了;家人在抵抗中被杀,他被马匪抓获了之后卖了出去,成为一个乌孙小部落的牧奴。

虽然当牧奴,帮人放羊的日子很是辛苦,吃得最差、最少的食物,平时只能与羊群居住在一起,连一个属于自己的帐篷都没有。

往往冬日一场稍大一点的暴雪,都会有着让他冻死、饿死的危险。

但是怎么说了?也比起了当前的奴隶生涯,更为得舒服一些。

可惜的是,在大概两个月之前又一支马匪突袭了他们的部落,仓促之间部落中的战士很快就被打败。

剩下的人包括了他在内,都沦为了等待出售的奴隶。

如果仅仅是这样,那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因为类似于这样的攻杀和被贩卖,在西域这样的地方实在是太过于平常的事情了;不是你抢我、就是我抢你。

就好像他们的部落,面对强大对手时就是温顺牧民,否则拿起了刀箭就是马匪。

道德、尊严、荣誉?

用部落首领的话来说,只有传说中土地肥美的中原大地上,那些富足的汉人们,才会讲究这些没用的东西。

其实只要能活下去,樊猎其实不在乎是为了部落放羊,还是为了主人放羊。

反正对于他这样一个低贱的牧奴来说,不可能有娶上一个女人的机会了;在部落中,又有哪一个女人会看上他?

这一辈子只能如同其他的牧奴一样,到了那些孤独的夜晚中,估计也只有靠着羊圈中,那一些圆润、柔软的羊屁股,才能获得一些些许的快乐。

然而,就连这么一点简单的快乐,樊猎似乎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