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朝, 边城
在得到孙女云归连夜突围,送信失踪的消息后,云老将军沉默了很久。
他把自己的大儿子叫到军帐里, 不知说了些什么。
总之很快地, 边城拨调精兵一千,又派出一个孙儿云昂, 去辅助小叔云松之。
在边城云氏这一代的小辈中,云昂排序第三。
二十出头的红袍小将, 银槊白马, 背上挂着一张长弓、一筒羽箭, 正值英姿勃发的年纪,却已经身经百战。
飞扬的浓眉之下,一双眼睛形似桃花,眼角微微上挑,即使只是普通地凝视着对方,也仿佛歌唱的泉水, 含着青春的笑意。
“将军, 前方再行三十里,就是暨云城了。”
已经到了中午,军队停下埋锅造饭。
云昂则跳下自己的爱马,眯起眼睛遥望那座城池的轮廓。
远处, 浩荡的暇水宛如玉带, 绕着暨云城画了个半圆, 一路蜿蜒到云昂的方向,碧波在阳光的映照下闪烁着清澈的波光。
正午炎热,有兵卒禁不住水声的诱惑,趁着队伍停扎, 先跑到河边痛痛快快地洗了一把脸。
而高一级的校尉军官,则严密地盯着这些士卒的举动,骂骂咧咧地警告手下不许趁机喝生水,要是看见谁没忍住咕咚咕咚埋头猛喝,当即朝着屁股就是一脚。
尽管不知道什么原理,但行过军的人都或多或少地知道:前往异地他乡时,直接饮用当地的河水,或许会让人水土不服,一场痢疾直接放倒大半个军营。
从经验上讲,井水比未经历过战争的河水安全,未经过战争的河水比泡过死人的河水安全,泡过许多死人的河水,又比被人往里面丢过尸体的深井安全。
从接到消息出发起到现在,这一千军士、两千民夫,中途伤病者不超过五十人。
能保持这样漂亮的数字,既因为这支军队是云昂一兵一卒亲手攒出来的,天然就听他的话,更因为云昂治军甚严,令行禁止。
每晚扎营的地点、不许喝河里的生水、茅厕的位置要和营地拉开一定距离……
正是这一条一条的律令,以及对命令的无条件服从,才铸造出令行禁止的军队轮廓。
亲兵打了水给云昂洗手,云昂草草搓洗了两下,眼睛仍然望着暨云城的方向。
“让儿郎们动作快些,大家都吃个饱饭,我们抓紧赶路,今夜之务必抵达暨云城。”说到这里,云昂扬唇一笑,“小叔身家阔气,必定要杀猪宰羊欢迎我们呢。”
消息传下去,士兵中升起一阵阵的欢呼,就连亲兵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将军可是收到太守书信了?云太守果真如同传闻中那样,是个朗逸瑰奇的谪仙人?”
云昂笑着点了点头,却没有说更多话。
他的确收到了书信,表明城中已经备好了欢迎的牛酒,但这封信并不是来自小叔云松之,而是来自婶婶段璟娘。
段氏女百家求许的名声,丝毫不亚于段氏那几位在朝为官的公卿。
虽然从未见过面,但从建安城里年年送到边城的礼物来看,这位婶婶实在是个富有、体贴、善解人意的长辈。
要是这样的话……
云昂眨眨眼睛,隐约猜到祖父为什么要让自己来暨云了。
除了看中他行军的经验、能替小叔拿主意的主见之外,还有一些小小的场外因素。
比如说,大哥二哥都成了亲,有了孩子,实在不便远离。
四弟定亲也有两年多了,下半年就要和姑娘结亲,哪有在这关头遣人离开的。
五弟和六弟,年龄毕竟还小了点。
只有他孤家寡人一个,未婚妻前年又因病过世。
祖父让他来找小叔,大概也是想借机请婶婶为他保一桩好媒吧。
用马鞭敲了敲掌心,云昂若无其事地清了清嗓子。
亲兵忽然叫了起来:“诶,将军,你耳朵怎么红了?”
“大惊小怪什么呢。”云昂板起脸来,“大太阳底下,热气蒸着,谁耳朵不红?去——赶紧给我把饭端来。”
*
在丰盛晚餐的诱惑下,黄昏与夜晚的交界时刻,云昂终于率军抵达了暨云城。
收到消息的秦少羽,早早就恭候在城外十里处。
作为云家部曲,秦少羽和云昂年纪相仿,从很早以前就认识,两人几乎一起长大。
正因如此,时隔两年再见面后,两个青年将军同时翻身下马,互相用擂擂对方厚实的胸膛,面上都露出了怀念的微笑。
“三郎君。”
“许久不见啊,程翼!”
秦少羽一向严肃端沉的脸孔上,终于露出了符合年纪的笑容。
“营中已经备好炙肉淡酒,给远道而来的诸位将士接风洗尘。太守和夫人也在城中大宅设下宴席,我送三郎过去。”
互相寒暄了几句辛苦,两支队伍汇合在一起。
秦少羽几乎与云昂并肩而起,只是座下黑马略微落后半个马头。
两年未见,朋友之间门自然有许多话要说。只是千言万语涌上云昂喉头,最终都只汇聚成一句……
“还不急。柔止,阿归她……我是说,小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