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改变战场规则(1 / 2)

“三哥他准备和【西瓜动力】的某位掌权者的女儿联姻,对方会和我们联合开发一款双轮载具,主打的就是性价比,性能与用途方面可以对标星能帆,但价格却只有星能帆的一半。不过这种合作也不是没有代价的,据说大哥准备拿出公司5%的股份作为聘礼。而对方则会拿出【西瓜动力】的1%股份作为嫁妆。其实换算起来,也差不太多,算是利益交换吧。”  “四姐准备嫁给自由之都城主的二儿子。众所周知,自由之都是【艾伟达义体医疗】的总部所在地,自由之都的城主有时也会兼任【艾伟达义体医疗】的首席执政官,有相当大的话语权。不过联合推出产品这事儿可能不太行。【艾伟达义体医疗】对自家产品的口碑是出了名的看重,在产品合作方面也是十分谨慎的,二姐嫁过去,他们虽然不会和我们联合推出产品,但是为了表示诚意,他们可能会向我们转让某些技术。我说的是从至高界获取的那些“技术”。你懂吧?”  所谓至高界获取的“技术”,更像是某种制造许可的具象化。  在至高界中会获得这样的一种星能芯片,使用后,该使用者便拥有了某种和制作物品相关的能力,之所以说是能力,是因为,只要制造者收集到制作该物品所需的所有材料,再付出相应的时间成本,他便可以将材料“变成”物品,至于这材料是如何转化为最终成品的,制造者却一概不知,至高界的“技术”隐去了这中间的过程。  这种“技术”具有不可复制性,但可以进行“转让”或者“授权”。  转让比较好理解,其实就是将“技术”从使用者体内剪切出来,重新转录为星能芯片,因为“技术”具有不可复制性,这使得交易这种技术可以像交易物品那样简单方便,一旦转让,原本的拥有者也将不再能使用该技术。  “授权”则是将制造该物品的能力暂时赋予某人,“技术”拥有者对这种“授权”拥有绝对的掌控权,他可以将这种能力随意赋予别人或者回收,甚至对“授权”可以进行更加具体的设置,比如为授权设置一个时限,或者限定被授权者只能在某段时间或者某个地点制造该物品,亦或是对使用该技术制作的物品数量进行控制等等。  顺带一提的是,这些从至高界获取的“技术”百分之九十都掌握在超级公司手中。超级公司所掌握的重要技术,大部分都自于至高界,只有一小部分技术是公司自行研发的。使用至高界的技术有诸多好处,比如,制造出来的物品无需在星网注册就可以直接带入至高界,再比如,现实里生产的产品,即使生产工序再完善,生产环节再先进,也还是会有不合格的产品制造出来。而使用至高界技术制造的物品则不存在这个问题。  方剑自然是知道他所指的技术是什么,他示意对方继续说下去。  “至于五姐嘛,她倒不至于需要联姻才能为公司发展做贡献,作为年轻一代最有前途的人,她自己从至高界里获得的“技术”就已经不少了。只不过,比起掌控公司,她更适合做一个冲锋陷阵的将军,你应该比我更了解她,她对你好像还有那么点意思,要不然你就娶了她吧,我正好也可以避免杀身之祸,如果让五姐继承家族,我是没意见的。等等,五姐她不会已经联系过你了吧……”  “确实联系过,不过我拒绝她了。”  “哦???你拒绝和她结婚?”  方剑有些无奈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我说我拒绝了帮她夺取家主之位的邀请。”方剑一本正经地解释道,随后他也进行了反击:  “那你呢?就没考虑过和哪家超级公司联姻吗?”  “我倒是想来着,但也要有人看上我才行啊,在所有参与者中,我是最不被看好的那几个之一。没有哪个超级公司愿意在我身上投资。不过我倒是有一个想法,只可惜无法实现。”  “什么想法?”  “我最近和你们匿踪者聊天后才知道,旧世界的无人机和新世界的星能无人机完全是不同的东西。主要是定位方面不同,你们旧世界的战斗无人机主要为了以更低成本代替有人战斗机。更低成本这事,不觉得我我们家的公司理念很契合吗?”  “你继续说。”方剑显然很讨厌这种跑题行为。  “于是我在想,是否可以研制一款造价低廉的无人机,不需要拥有特别复杂的火控系统,只要能飞,能攻击就可以,依靠数量来取得优势,要知道,无人机驱者使用的星能无人机,即使是星尘等级的,价格也要接近10万单位的星能了。而我设想的这种无人机的价格应该能控制在1000以下,只有星尘级星能无人机价格的百分之一,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就和我们家的几位技术部的大佬探讨了一番,得到的回答是不行。如果可以做,那么【大河无人机】早就将这玩意造出来了。”  “这东西如果能批量生产,确实足以改变星火以下的战斗规则,不过这东西的难点在哪里呢?”  “在能源供给方面,你们旧世界一般会使用高分子锂离子电池,我们新世界没有这种技术,如果从零开始研发,需要从原料的开采阶段入手,一套流程走下来,研发的费用肯定不低,最终这成品的成本也很难降低到我期望的数值。”  “那没有试试新世界已有的技术吗?比如去【叶氏电池】那里问问。”  “自然是去了,我还因此和【叶氏电池】的某位P11技术主管成为了朋友,但人家也对我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