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车队归来(1 / 2)

凌霄出城时,内心开始犯嘀咕。

“那具血色尸体怎么才能卖得出高价呢?这应该是内城军队都没见过的品种才对!”

凌霄和它战斗的时候,明显地感觉得出这家伙才是首领,不光凶戾暴虐,还能指挥其他爬行种。

要是和普通爬行种卖一样价,岂不是亏大了?

此时,他拾荒者职业病又犯了,脑海中算盘声噼啪作响。

他准备见缝插针,不放过任何一个让自己“富裕”起来的机会。

“血色尸体要藏一藏,先把那七具尸体卖了,看看情况先。”

凌霄没有按李掌柜说的,找辆板车一次都给拉回去,那样就太惹眼了。

不符合凌霄的作风,低调,最好是闷声发大财才是他想要的。

索性找来两个大麻袋,一次装两具尸体,往肩膀上扛起来就走。

别人看见也只会以为是打到的猎物,或者是拾荒挖到的什么东西,这种场景在荒野上还挺常见的。

以凌霄现在的身体素质完全可以承受得住,而且这样还有个好处。

杨梦华受伤,没人跟他一起出来,遇到什么情况也方便行动,把麻袋往地上一扔就行,要知道白天这荒野上游荡的人很多。

搬动尸体的过程中,凌霄又看到尸体上的纹身,他略微犹豫。

虽然那文字因为皮肤褶皱、疙疙瘩瘩的变化,变得有些模糊不清,但有心人仔细观察仍能认出上面写的是什么,更别提那些科研人员。

还是不要让人知道这件事情比较好,哪怕推迟一些时间,以免引起恐慌。

凌霄索性拔出脚腕的匕首,认认真真地切割起来。

这怪物就算死了皮肤也坚硬得异常,像一块硬邦邦的胶皮,匕首需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割开这爬行种的皮肉。

这让他有些羡慕起雷然的那把大刀,决定有了钱自己也弄一把耍耍。

这尸体是要卖给实验室的,到时候肯定会被仔细研究,身体上如果有个特别明显的被切割掉的皮肤部分,令人生疑就不好了。

凌霄是个谨慎小心的人,做戏做全套,他要把伤口切了又切,伪装成打斗受伤的样子。

凌霄第二次扛着麻袋返回寨子的时候,路过街边的酒馆,凌霄没事干的时候,总喜欢坐在门口,听里边的人讲灾变前的故事。

此时酒馆里一张桌子前,正坐着一高一矮两个人,都不怀好意地盯着凌霄远去的背影。

其中尖嘴猴腮的瘦高中年人说道:“大哥,凌霄这小子真能折腾,这是第二次出寨子了吧,也不知道又弄到什么好东西了。”

“不知道,”矮胖的中年汉子搓掉手中的花生皮:“看那大口袋的样子,像是什么值钱的猎物。”

“咱们还继续等吗,要不要跟上去做了他,”尖嘴猴腮的中年人骂骂咧咧说道,“上次去他家翻了个底朝天,啥值钱的东西都没找见,咱们可白跑一趟啊。”

“在等等,”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像是在考虑什么:

“这小子有点古怪,你忘了昨天他一个人抓了那么多猎物回来?而且被咱伤了的那老头和那大头娃子,听说在诊所里活得好好的,尤其是那孩子,你一刀竟然没捅死他!”

“兴许是运气好呢,”瘦高的中年人有些不忿:

“我跟上去瞧瞧,看他到底干啥去了。”说着就要动身追过去。

矮胖的中年汉子拦了他一把,叮嘱道:

“在寨子里远远地跟着就行,出寨子就不要再跟着了,寨子外人少,容易暴露!拾荒的人都警惕得很,不太容易被跟踪的!”

“知道了,哥,等我信儿吧。”

说完,他急匆匆地跑出了酒馆,鬼鬼祟祟地混入人流之中。

而此时的凌霄并没有发现异常。

他照旧来到李掌柜的店里,将东西扔在后院,跟李掌柜打声招呼就又出了寨子。

凌霄若无其事地走出寨子以后,隐藏在半人高的草丛中,十多分钟,没人跟踪,他这才向那片废墟走去。

最近他打了不少猎物,势必有眼红他的人。

出寨子防止跟踪,可以说是拾荒者的基本素养。

但是凌霄跟其他的人还不太一样。

行走一段路,在第二片林子里又突然低身钻入灌木丛,隐藏起行迹来。

不是凌霄疑心太重,而是杨梦华不在,他一个人必须警惕!

有些时候,寨子里的青皮会出来打秋风。

而有时候,那些被撵出寨子无家可归的人,更可怕。

他们急需一笔钱财回到寨子里去,人在被逼急了的情况下什么都能做得出来。

一路上凌霄即将遇到一些拾荒者,凌霄就远远避开,减少麻烦。

算是有惊无险,当凌霄提着匕首第三次回寨子的时候,他肩膀上扛了三具尸体。

这一次,他感到微微吃力。

爬行种的尸体虽然看上去纤细,但他的肌肉密度奇高,分量并不轻。

每一具尸体的重量都堪比成年人。

虽说现在他具有两倍的身体素质,但是扛了三个成年人的分量,时间久了也感觉到疲惫。

临近寨子,身后隆隆地的发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