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雨后,有张面孔不见了,是马万通。要不是第二天我和书煜都正常出门工作,我甚至怀疑是怀表在作怪。算了,反正他就是一个搞笑的角色,不要就不要了。我先跟三哥学几个月,下次再遇见他,我一定能骄傲地问他一句:“厉不厉害,你乡叔。”
没错,我萌生了修炼的想法,我总不能样样事情都靠三哥解决,再说了,只有它留在回收站,我才能放心我的孙子。
三哥告诉我,道法很深很广,我这个年龄接触,那就必然出师未捷身先死了,不过我能习得一二项技能,只要哪个适合我就行。
首先是画符。符箓的好处就是可以提前制备,对症下药。可惜了,我字都写不好,更别提画了。就算是使用三哥画的符,我也分不清细节上的区别。
其次是养鬼,要以我的精血去饲养小鬼,第二十二章 大结局。算了,还是不要了。
再者是请神,我的认知里面,只有玉帝王母,佛祖观音等等,我报出这些人物,差点没把三哥吓死,它坚决不能教我这个。
……
炼丹。就是炼制灵丹妙药,这个好,一瓶提神醒脑,两瓶永不疲劳,三瓶长生不老。可学会了有什么用,有句话好像叫俏夫难为无米之炊啊。
教了半天,我愣是一样都没学会。突然三哥眼珠子一转好像想到了什么:“对了,你还能当蛊师。你去把电视机柜里的密码箱打开,密码是0 66 33 6,把里头的白玉盒子拿来。”
按三哥的指导,我把白玉盒中的两条金色蚕宝宝放在了掌心。不一会儿,它们便在我布满老茧的手上蠕动起来。突然,我的掌心传来两下刺痛,金蚕不见了。
“三哥,你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我看到三哥做了一个吞咽的动作,它的嘴上还有一点金黄的汁液。
“俺忘了你是农民,与虫类是死对头,为了紧急避险,俺把它们吃了。哦对了,你捡了这么久破烂,一些生了灵智的神器也会因你退避三舍,看来你什么技能都修不了了。”
和三哥学习了一天,最后它得出一个结论,我是个百年难遇的绝世废材。
可该来的还是会来,那天晚上我便见到了下一个任务的‘委托人’。老丁是今天刚走的,他告诉我,他在停尸房的冰柜里看到了回收站的广告。我一脸黑线,这种宣传手段,难道是在公厕拉屎时学习到的。
老丁只有一个已经嫁了人的女儿,对他来说,侄子算半个儿子,所以他经常把钱借给他侄子。两年前他的外孙女得了重病,女儿的一家并没有放弃她,承担着高额的医疗费。老丁知道以后便想问他的侄子要回一些钱,可一向经常联系的侄子却再也联系不上了,他派人一打听,他侄子居然开了一家地下赌坊。老丁去要了几次钱,一开始对方推说是过几天还,后来直接否认了借钱的事实。女婿也帮他去要了一次钱,结果直接被人打了,怒火攻心,老丁被活活气死了......
听完老丁的故事,我后悔我答应帮他的忙了。谁知老丁却出了一个馊到不能再馊的计策——他让我披上他的皮,去找他侄子要债!最后还是三哥想出了一个好主意,那便是控魂。他有办法,让我的灵魂暂时寄宿到已经过世的老李头身上。
三哥说它的魂能量太强,很可能会直接夺舍了老丁的身体,所以这件事也只能我去做。我躺在床上,心情紧张又激动,书煜在一旁坐着陪我,很快我将会体验到我从未有过的感觉——灵魂出窍。
三哥念完一阵咒语,往我天灵盖上一拍,随后薅着我的头发把我提了起来。灵魂没啥重量,所以并不疼,但在场的所有人,和人以外的东西都惊呆了。
灵魂状态的我一丝不挂,我赶紧遮住了不该露的地方。我的灵魂居然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我全身的肌肉非常发达,书煜在我的侧面看到了鲨鱼肌,还数了数我八块的腹肌。这身材和我几十年前在工地搬砖时一模一样。
三哥的爪子一放开,书煜便看不到我了,接着三哥帮我变了一身古装少侠的衣服,还给我变了一个单马尾辫的发型。
我照着镜子,第一次变成这样的我,惊得我目瞪口呆。我想试一试我的力气,抱了一下书煜,结果我直接穿了过去。我走到了小戴的身前,一只手把他拎了起来,差不多是一百斤出头的感觉。
三哥也是啧啧称奇,不过他警告我:“虽然俺看不出名堂,但你就是普通的灵魂,有这么好的体格,同级算是厉害的。但恶鬼有法力,遇上恶鬼,你分分钟被吃掉。”
“爷爷,你年轻的时候这么帅啊,我也要减肥。”
我没有告诉他真相,他的长相随了他的奶奶,让他减减肥,对他身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