脆的枪响响起,一只只五颜六色停歇在枝头的野鸡、沙地鸡落了下来。
两人同时收枪,五伯和老王兔子似的窜了出去,将两人击毙的猎物捡了回来。
总共打了五只,其中三只是活的,但都失去了行动能力。
除此以外,叶临星三枪击中目标,杨峰放空了一枪。
单论数量是叶临星赢了,论枪法······
“叶同志赢。”
老王检查了猎物后,愿赌服输,“两百斤肉我们下山后会送到你们村里。”
简爸笑得见牙不见眼,“你不再好好看?”
“枪法比的是准头,可不是数量。”
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话把老王气的够呛,他没好气道,“你当我眼瞎,你女婿枪枪留命,打的却是爪子这种刁钻到了极点的位置。”
“大山倒是一击毙命了,但打的乱七八糟。”
一只击中的胸脯,一只打中了脑袋,还有一枪跑空了。
摸惯了猎枪的人打死猎物不难,难的是在打中猎物的同时不伤猎物的性命,却让猎物失去行动力。
这准头简直绝了。
老王看向叶临星,一脸欣赏道,“小伙子,你们是不是有事没事就练枪?”
“没有。”
军费紧张,体现在方方面面,有事没事就练枪什么的,他们倒是乐意,但没那么多子弹给他们消耗。
“那你枪法怎么练出来的?”
杨峰没忍住接话,叶临星微笑,“我是边城转的海。”
这话一出,众人顿时肃然起敬。
边城那地方可不太平,在那边参军的基本上都上过战场。
“输给你我不冤。”
杨峰挺惆怅,“没和你比之前,我对我神枪手的称号非常自豪,现在嘛,我发现我是个弟弟。”
倒也不至于。
叶临星就笑,“我看你年纪不大,有没有考虑过去参军?”
“没名额。”
提起这个话题,杨峰来了劲,拉着叶临星问起了部队的事。
言词间对参军充满了向往。
叶临星见他感兴趣,也愿意回答他的提问来满足他的好奇心。
当然了,不能说的坚决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