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一顿。结果错估了自己的实力,和野猪同归于尽了。”
这分析听起来有点意思。
“有这个可能。”
九伯很给面子的点头,叶临星还没如何,姜源顿时来了劲,“叔伯,你们都认识这头狼?!”
这可太认识了。
“说起来这头狼和我们家知知还有点渊源。”
知道他们好奇什么,九伯也不卖关子,指着青狼王脸上狰狞的疤道,“这疤是知知12岁时砍的。”
叶临星眼睛骤然瞪大,“十多年前的事?”
“对。”
九伯颔首,“彼时知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见天的往山里窜,拦都拦不住,稍不注意就窜进山了,然后和意气风华的青狼王遇上了。”
“那个时候的青狼王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长的老好看,健壮皮毛油光水滑,还有一个庞大的狼群。”
“结果他们不知道为什么干了起来,以青狼王被她砍了一刀留下九头被她砍死的狼尸败走为结局。”
“后来进山再次撞见,隔得老远青狼王就领着族群避开。”
叶临星,“······”
这可真是万万想不到系列。
原来他家媳妇儿从小彪到大,那么点个人就敢和狼群对战,还全身而退在狼王脸上留了道这么深的疤。
彪真的是他媳妇彪。
姜源的关注点与众不同,他纳闷道,“不是都说狼的报复心理很强,都被伤成这样了,竟然没想着找简同志报仇?”
七伯他们嘴角抽搐了一下,心说这孩子怕是个傻的。
“小伙子,不止人有畏惧心理,动物也有。”
“相比人对危险的迟钝,动物对危险的感知更强。”
“青狼王都在她手上吃过亏了,自然不可能重蹈覆辙,避开才是相安无事的做法。”
报仇?
那是不可能的。
姜源听比了个大拇指,“简同志厉害。”
厉害的简同志此时正沿着东北虎留下的痕迹一路追了过来,等看见这个大家伙的身影,和它正在干的事,她额头挂满黑线心情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