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搭乘出租车的时候,出租车里的一条广播忽然吸引了我。
“现在插播一条新闻,据本台消息,绿梦广场刚刚走失一名三岁男童,九十五厘米左右,小眼睛,走失时身穿黑色羽绒服。下巴处有一颗黑痣,请诸位听友多多留意。如有发现请迅速与本台联系或者报警,也可以直接拨打男童家属电话,家属有重谢……”
广播里一连串的重播了好几次,而开车的出租车司机却是脸色一沉:“狗日了的,这个月都已经第四个了。这些该死的人贩子,胆子越来越大了……”
忽然听到出租车司机这般开口,我也是一愣。
随即开口道:“师傅,什么四个了?难道都走失四个小孩了吗?”
“那可不是,现在的人贩子,抓住了就应该枪毙。”出租车师傅很生气的说着,愤愤不平的样子。
说谁家每个小孩,单纯的走失还好,这要是被人贩子拐了,去给别人做儿做女,还保一条命。
要是被什么乞丐团伙买了去,敲断手脚,博可怜乞讨,又或者被卖去挖器官,那可就作孽了。
我这会儿听到,也为那些走失的小孩感到担忧。
但也只能多多留意,其余的我啥也做不了。
不过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后来我却阴差阳错的,真就和这事儿真就掺和上了。
只是这事儿并没司机师傅说得那么简单,其中程度,更是比敲断骨头,买卖器官还要歹毒数倍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