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再有十里路便到盛京了。”
几匹骏马在官道上慢步往前,有侍从感叹道,“没成想我们这一趟竟已是一季,这天气暑气渐盛。”
“回去后允假十日,该孝拜父母的孝拜父母,该照护妻儿的照护妻儿。”
“多谢殿下。”几名侍卫感激道。
“主子,属下想去一趟玄机卫……”
燕今不在了之后,方凌人也没有再留在王府了,她本是薛华晏培养的人,特意保护燕今的,如今重新回了薛府,归入了薛子印的玄机卫,已是一个巾帼少将。
容煜扭头看向目色染了迫切的秋森,以往不管去哪里,秋森都无牵无挂更别提归乡之情,现下有了惦念之人,到底是不一样了。
“回去吧,若是时节合适,选个日子上门问亲,本王给你们主婚。”
秋森怔了怔,难以置信地看着容煜,那模样好似见了鬼。
这样的话,换做以往,怎么都不可能从主子口中出来。
王妃走了,好像什么都没变,却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秋森抿紧了唇,饶是强行按捺,一双黑眸仍暴露了激动之情,“多谢主子。”
他和方凌人不打不相识,也不知从何时
开始,见面便要打上一架的人渐渐各怀了心思,如今两人虽然明面上还没捅破那层窗户纸,可谁都心照不宣,都等着对方先把那话说出来。
他是男子,自当担起责任,既然心意落定,便尽早将那倔强的女人娶回家自个儿疼惜着。
一行人,除了容煜,个个归心似箭,可又顾着主子的情绪,不敢表现的太过。
长安城门大开,一如年初出城那日,没了大雪皑皑,一眼过去,街道繁盛,人流不息,百姓们都已换上了薄衫,一派太平安业之象。
马蹄放缓了速度,身后几个随从正叙着话的空当,一团横冲直撞的身影突然从旁侧的暗巷冲了出来。
所有人条件反射地搭上了腰间的佩剑,前一刻的放松转眼间,已被杀气毕露的肃冷取代。
为首的容煜及时扯住了缰绳将马转了方向,稍差片刻,摔在他马前的那团身影已被踏成肉泥。
而那人似乎毫无差点生死一线的危机感,慌不择路地爬起来,吃力地往街道另侧跑去,跑前还不忘捡起掉在马蹄旁的一只肥腻却脏污的鸡腿,几乎与此同时,他身后的暗巷后追出几个五大三粗的莽汉子,个个膀大腰粗,横眉竖目。
“小贱蹄子,连老
子的霸王餐也敢吃,看老子今天不扒了你一层皮。”
这几人急着追人也没仔细瞧容煜一伙人,火急火燎地朝着那团瘦小的身影追去。
如今已是太平盛世,这一年在他的监管下,各地有条不紊,百姓安居乐业,没想到天子脚下盛京城中居然还有这等为了讨口吃的被人追命的事情发生。
秋森当即驾马上前,“主子,属下这便去处理。”
容煜几不可查地应了声,不知怎么地,下意识地转头朝着那几人望去了一眼。
也便是这一眼,那跑在前头,瘦小的身影竟也回了头,风吹开她散乱的头发,露出脏污不甚清晰的五官。
沉寂的黑眸骤然剧缩,才驾马而去的秋森只感觉耳畔一股凛冽风声电掣般划过,直直穿过街堂,将那几个莽汉三两下扫翻,白色骨鞭化了精般,圈住了那团怔愣的身影,用力带了回来。
秋森只愕然地顺着视线,看着鞭子将人提了地,绕了小半条街,最后落在了容煜的马上。
准确的说,应该是自家主子的怀里。
披风兜头而下,将人盖住,秋森甚至没机会看清那身影的面容,只听容煜厉声一喝,脚下骏马撒蹄飞奔了起来。
徒留下数
脸懵逼的侍从,齐齐看向秋森。
“秋副将,这……”
到底是跟着容煜时间最长的身边人,秋森很快镇定了下来,主子惯于冷静,这世间能让他失控的除了大业便只有王妃。
有了这番思量,为了不引起百姓恐慌,他很快疏通了人流,让侍从们先回去。
他也飞快驾马往摄政王府赶去。
马才在王府前停下,秋乐和莫青砚已经等在门口,看样子是瞧见了主子将人带回。
“哥,这到底怎么回事?你们出去一趟,主子怎么抱了个女人回来?”
秋森默了会,也不知从何说起。
“不是,那女人到底什么来头,我瞧着露出来的衣衫都脏污不堪,偏被王爷盖着披风没瞧见正脸,王妃走了之后,我还从没见过王爷这么宝贝过哪个女人,该不会这王府要换女……”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秋乐狠狠瞪了过去,“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莫青砚自知说错了话,拍了拍自个的嘴,细想来王爷对王妃的深情历历在目,确实不可能再有女人能入眼,他惊了惊,“该不会那女人就是王妃,王妃根本没死……”
这不说还好,一说仿佛惊醒了梦中人。
秋乐和秋森全都瞪大了眼,齐齐扭头望向王府里头。
“秋乐,你拿了府牌速速进宫去寻太后娘娘来一趟,青砚,你跑一趟玄机卫……”
他陡的想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