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中具有一呼百应的号召力,就必定得做出一番成绩。
这次就是他极好的表现机会。
否则风头都被赵世昌盖过去了,时间一长,他这个统领的身份也名存实亡,只是个花架子。
因此哪怕知道此事有些冒险,刘子岳还是安排了他去偷袭封州,拿下封州城,这样他在军中才能建立起威信。
***
黄思严已经带着三千兵员,潜伏到了封州城外。
但他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派士兵乔装在四周打探了一番,很快就从乡民的口中得知前几天有一支大军从封州离开,旗帜上写着一个很大的“魏”字。
证实了魏达已经带兵去攻打连州后,黄思严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想起临出发前,殿下跟他说的话:“你脑子灵活,凡事多动动脑子,不管什么法子,能够以最小的代价拿下封州,就是最好的办法,不用拘泥于兵书,兵书是死的,人是活的。”
黄思严没带过兵,自当上这个水师统领后,为了学习带兵练兵之法,他没少啃兵书。
但终归是纸上的经验。
不过他知道连州城的计划,知道殿下和于大人是如何商议,一步一步利用封州的探子将魏达引入死亡的深渊。
而这么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少人员伤亡以最小的代价诛杀魏达的队伍。
黄思严在路上就一直在想这事,越想越觉得他家殿下和于大人的心眼子实在是太多了,有兵书上某些兵法的影子,但又做了改进,根据连州的情况调整策略。
这就是殿下所说的活学活用,不拘泥于兵书吧。
黄思严由此受到了启发,他派了人乔装到沿途的村子打听了魏达这支军队的情况,从他们旗帜的颜色,穿着等等,全部打听清楚。
魏达手里的红莲军其实是杂牌军,约莫有四分之一的人是原本三州的驻军,所以这些人穿的还是朝廷的兵员制服,其他的人就统一穿的深色衣服,黑的灰的靛蓝等颜色为主。
因为封州城太小,手工业并不发达,短时间内魏达也没办法给所有人配上统一的布甲靴子,只能这样凑合着穿了。
这给了黄思严极大的便利。
他让人去附近几个乡镇和村庄买了些深色的旧衣裳,让一部分士兵换上了这些旧衣服,再在里面混了四分之一左右穿着朝廷服装的士兵,总计一千人左右。
这些人在草地里打了几圈滚,身上的衣服都沾上了各种草汁、泥土、碎叶子等,看起来狼狈不堪。然后黄思严又从村民手里买了几十只鸡杀了,将血分散涂抹在这一千人身上,再将一部分人身上的衣服用刀划破。
这样一番折腾下来,他们这些人脸上都脏兮兮的,面容很不清晰,隔个几十米远,估计亲爹亲妈来了都不认识。
而且个个浑身狼狈,还带着伤和血迹,一瞧就是经历了一场激战的疲惫之师,也可以说是吃了败仗的丧家之犬,仓皇逃回来。
***
十月二十九这天傍晚,残阳如血,将半边天都染红了,晚霞铺展开,比最美丽的锦缎都还要华丽。
落日的光线有些刺眼,又有些模糊,往远处看,黑暮已经逐渐侵蚀着大地了。
这一天又过去了,封州城的士兵开始关闭城门。
就在这时,瞭望台上的士兵惊呼:“有人来了……那旗帜上好像是个魏字,莫非是将军回来了?”
“快快快,去通知闵副将。”看守城门的队长疾呼。
闵副将是魏达的心腹,也是此次留守封州的头领。
士兵领命,赶紧去府衙禀告闵副将。
他刚走没多久,这支残兵便逼近了城下。
城楼上的守城士兵将这些人的样子都看在了眼里,一个个倒吸了一口凉气。
“怎么才这点人?”
“是啊,看起来好像只有一两千人。”
“而且好像都负了伤,很疲惫的样子。”
……
魏达走的时候,意气风发,信誓旦旦要拿下连州,进而打开南越的北门,将整个南越纳入麾下,在南越称王称霸。
可如今,却只回来了这么一支残兵,料想战事就不大顺利,连将军的旗帜都被削去了半边,魏字上那个“禾”都少了一个头。
太惨了。
城楼上的士兵都心有戚戚焉的。
小队长更是又惊又怕,暗自庆幸自己没跟随魏将军出征,不然这次自己恐怕也回不来了。
“开门……”
底下的士兵已经抵达了城门口,一个个疲惫得像是跑了几十里,累得瘫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旁边一个负了伤的,还往旁边一倒,吐出一口鲜血。
这可急坏了下面的人,大力拍打着城门:“开门,开门……”
小队长吓了一跳,赶紧跑下去,对着城门口的士兵道:“快打开,是自己人。”
虽然没看清他们的面容,但旗帜、穿着、打扮都是自己人。
而且这个小队长也是个地痞提拔起来的,没念过什么兵书,也没什么作战经验,哪想得到会有人假扮自己人啊。
守在城门后的士兵得了命令,赶紧挪开抵在城门后的大圆木,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