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让陈少杰等人一脸懵逼,不明白为何对方突然这么说。
“它没有跟你们说话吗?”来福指着左手腕处的共生之镯,朝着陈少杰等人问道。
听到这话的三人齐齐摇头,他们觉得眼前这个捡破烂的大叔,脑子似乎有点问题。
“你别在那里发神经了,赶紧过来帮忙,要是那怪物进来了,咱们所有人都要完蛋!”
黄毛少年催促道,然而来福接下来的举动,却将他惊得瞠目结舌。
咬破食指,一滴鲜红的血液,滴落在共生之镯上面,吸收血液的共生之镯,在众人的注视下发生改变。
“铠化!”一个陌生的词汇从来福口中吐出。
在陈少杰等人震惊的目光中,银白色的铠甲将来福包裹。
成功完成铠化的来福,想起了许多事情,那年在大山深处狩猎的时候,他被一只老虎给盯上。
危机关头,他就是靠着手中猎枪将老虎一击毙命,开那一枪的时候,他的精神与注意力前所未有的集中,就像是现在这样。
知晓来福所想的共生之镯,用铠化物质凝聚出了一把造型古朴的猎枪,跟来福许多年前的那把一模一样。
“老伙计,没想到咱们还能再并肩作战。”手持猎枪的来福,直接一脚踹开了仓库大门。
看着眼前身高接近三米的丧尸,他举枪瞄准对方的眼睛射击!
砰!
枪声响起,反应过来的丧尸要想翻身躲避,但来福好似预料到这一点,再度开了一枪命中了丧尸的胸口。
子弹卡在了丧尸胸膛,没有痛觉的丧尸,就像是受到调戏的野兽一般,朝着来福扑杀而来。
仓库中的众人,早就躲藏了起来,他们虽然震惊于来福的强悍,但却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不过来福自始至终,就没有将希望寄托在那些人身上,因为他可以感觉到,比起山中的野兽,这些家伙只是生活在羊圈中的羔羊。
他们不像自己,是沐浴鲜血依靠杀戮苟活的猎人。
仓库内的某个房间。
陈少杰脑海中闪过之前来福变身的画面,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能掌握那种力量,而自己明明也拥有共生之镯,可是却根本做不到,甚至一点头绪都没有。
“那家伙真傻,他以为自己是主角吗?不过是比我们先一步掌握力量,竟然就敢直接跟那种怪物战斗,他这种人在电视剧里活不过一集!”
黄毛少年很是忌妒,但生性高傲的他,很难认可看起来像乞丐一样的来福。
通过贬低他人来抬高自己,这是黄毛少年惯用的计量,在学校的时候,他身边的狐朋狗友就会在这时候附和他。
然而这次显然不同,不管是陈少杰还是粉装男,都对黄毛少年的话嗤之以鼻。
“我们已经落后了,而且这次的任务是合作,如果那家伙死了的话,咱们很可能会被清楚记忆,然后重新回到平凡的生活中,我不想再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宅男了。”陈少杰低着头说道。
“我本来是看不上你的,不过你这番话说到哥心里去了,那种为了钱拼命的生活,我也不想再过了,我要依靠它治病,然后追寻真正的时尚!”在陈少杰的影响下,粉装男说出了内心深处的想法。
“我觉得你现在就挺时尚的!”得到粉装男认可的陈少杰,开了个玩笑。
自恋的粉装男当真了,他搔首弄姿了一下,给陈少杰抛了个媚眼。
“小哥的眼光不错,我把今天穿的这套装备,称之为粉色诱惑,再配上这银色切尔西,不说是天沙市了,就算是朱雀城的帅哥美女见到我,也会被我的魅力给折服。”
在粉装男说这话的时候,陈少杰闻到了对方散发的狐臭,瞬间胃里一阵翻涌。
“咱们出发吧,再拖下去那位大哥就危险了!”强忍住呕吐的冲突,陈少杰一马当先的飞奔出去。
“小黄毛,我建议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去,毕竟你长得还不错,哥哥可不忍心你就这么死掉。”在看到陈少杰离开后,粉装男朝着黄毛少年说道,走之前还不忘摸了摸对方的小胸肌。
这可把黄毛少年给恶心得不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