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山上的时候,老头子就对我说过,这是最起码的做人道理。”
“呵呵,也好也好。”
陈天吃过晚饭,走出苏家,看到王小群的出租车还在,但是人已经没影了,旁边还多停了一辆面包车。
“老王?老王……
咦,奇怪了,刚刚人还在这里的,难道去上厕所了么。
突然间,那辆面包车的门开了,过来几个陌生人,黑压压的外面,也看不清对方想要干什么,只闻到一股好浓的药味,陈天就昏迷过去。
等到他醒来之后,发现四周站满了人,王小群也在身边,浑身用绳子给绑着。面前唯一的一张椅子上坐着一个男人,但对方不是表格赵士冲,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家伙,满口金牙,还叼着雪茄。
在这个金牙的旁边,站着一位熟人,混蛋王德坤。
原以为这小子挟持人,被关进警局了,没想到,居然会出现这里,看来这金牙有点实力。
王小群很害怕,看样子是哭过:“大……大哥,不关我的事,是他们绑架我的。”
王德坤大摇大摆的走到陈天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坐在地上的人:“小子,想不到你也有今天啊。这回你算栽在我手里了,我看你还有什么办法从这里逃出去。”
这里是一个地下停车场,在场的人有十几个。
金牙男人摸摸自己的平顶:“德坤,你说的就是他吧。”
“没错。”王德坤颠颠的小跑到金牙面前,哈腰谄媚:“金爷,就是这个人解了关在警察局的那个人的毒,还让他把你们给供出来了。”
陈天听懂了,这些家伙和那个犯人是一伙的,可问题是
——王德坤一个医生,怎么也和人渣搅和在一起了。
“好小子。”金爷站起来:“难怪人家说你是神医呢,连要死的人你都能救活了。你触犯了我的底线,你猜猜我会怎么杀了你。”
对方说话冷漠的很,不带问腔。
陈天轻轻摇头:“你最好别杀我,不然警察会抓你的。”
“呵呵!哈哈哈哈……金爷放声大笑:“小兔崽子,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做了你之后,老子自然有办法脱身。现在警方已经开始通缉我了,这都是拜你所赐!”
王德坤立即说:“金爷,别跟他废话,一刀宰了就是。”
金爷从怀里掏出手枪,对着陈天:“说的是啊,常言道'坏人死于话多',我现在还不想死,所以我要让你死。”
看着这个人持枪时,手在瑟瑟发抖,那不是因为害怕,金爷也不需要害怕,而是他的手有严重的颤抖毛病,这是青窍失灵前发病的征兆。这种病并不罕见,来的也慢,至少要到六七十岁才会发病。
“你的手在抖。”陈天半是镇定的盯着那只抬起来的胳膊:“如果我没说错,这种情况自打你开始发抖以来,是越来越严重的。你长期服用的药物虽然可以延缓你的病情,却不能根治。近几个月来,这种情况越来越严重了,我敢说你拿酒杯的时候,水都能撒出来。”
王德坤看到金爷的脸色,感觉情况有变,急匆匆的说道:“金爷,你千万别听这个家伙的胡言乱语,他是想说这些话来混淆视听,让你舍不得杀他。”
陈天继续说,对着金爷的眼睛:“我没有骗你,你现在已经五十多岁了,在不久的将来,你会痛苦而死。你每天心悸难眠,还时常出现胸闷胸痛的毛病,耳朵根子发痒,抓的时候又很疼。”
金爷举起手枪的胳膊在迟疑中缓缓落下:“你说的还真准,我去看过医生,的确有这样的毛病。可那又怎么样?你别以为说了这些话我就不会杀你。”
“你可以杀我,但我不想在临死前看到一个病人,更不想这个病人在将来会死去。我是一个医生,即便你要杀我,也得让我先治好你的病再说。”
“疯了!疯了!”王德坤像一个老大似的对金爷说:“这特么就是个疯子!快杀了他!”
金爷反手给了王德坤一巴掌:“王八蛋,老子杀不杀人用的着你来指手画脚的。”
跟着,金爷蹲在陈天面前,枪口对陈天跃跃欲试:“你真的能治好这个病?可别耍我,现在你的小命攥在我手里。”
“当然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你的命都是我的,你还能有什么要求?”金爷觉得可笑,不过他还是想听一听:“说来看看。”
“这个王德坤本来是要陷害我的,他的医术和人品一样差,要是你能把他交给警方,不但可以让我救你的命,还可以把责任全都推给这个人。”
“我凭什么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