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因为陈大柱的表达问题,还是他记忆力不好,他对过程的描述常常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让他说得详细一些时,他常常用“忘了”“记不清了”等话来应付。
陈大柱有一句话说了好几遍,让人印象特别深:“反正我已经认罪了,你们说什么就都认。”
谭队心里非常着急,在一些细节上深挖不够,有的提问属于诱导性的,比如关于凶器,谭队问:“杀人凶器是警方在你住处搜出的那把刀吗?”
陈大柱点头认可后,谭队追问:“此前你说那把刀是别人快递给你的。”
陈大柱说:“那是我编的。”
又比如,谭队问:“我们从监控中看到你在死者住处附近出现过,你是去踩点吗?”
对于类似的问话,陈大柱都点头认可。其实,这种提问方式是将警方已经掌握的信息去寻求嫌疑人确认,没有从嫌疑人口中挖掘更多警方未知的线索,其实犯了预审工作的大忌。
谭队想把整个案发过程尽快问清楚,但萝卜快了不洗泥,难免会影响审讯质量。
对陈大柱的提审在磕磕绊绊中总算结束了。走出审讯室的时候,谭队抻了下胳膊说:“今天审得真够累的!”
宋军附和着说:“是啊,一开始我听得头都大了,好在最后都弄清楚了。”
陶潜回到自己办公室,将提审记录翻开看着,准备再理一下。
刚才在提审陈大柱的过程中,他心里隐隐有个念头,觉得陈大柱不像本案的真凶。此刻再看一遍讯问记录,这个念头却越来越明显了。
其实在陈大柱认罪之前,陶潜对他是不是凶手曾经产生过疑问。
按说陈大柱既然认罪了,随着他的交代越来越多,陶潜心里的疑问应该越来越少才对。
但结果恰恰相反,陶潜的怀疑却越来越多了。此刻,他不仅没有把审讯记录归纳得更有条理,反而将脑海中的疑点理得更清晰了。
其一,对于做案过程。
提审中如果没有谭队的提问,陈大柱对案发经过基本讲不清楚,比如,他是尾随武野至案发地点还是事先在那里埋伏好的?做案的时候捅了武野几刀?武野当时有没有反抗?
还有,被捅后是不是马上死亡?作案后对现场有没有进行清理?如何离开现场的?等等,陈大柱都语焉不详,经过谭队提问才最后把案发经过补齐。
给人的感觉是陈大柱对案发经过和案发现场都不是很熟悉,难道他是选择性失忆了?为什么失忆的都是案子的关键环节?
其二,对于做案凶器。
从陈大柱住处搜出的刀,是警方掌握的最直接的铁证,也是给陈大柱定罪的最有力的证据,却透着很多不合理。
大多数凶手在杀人之后都会把凶器处理掉,陈大柱为什么要留着呢?而且刀上死者的血迹和自己的指纹都没做清洗,这不是一般的大意,而是没脑子。
当然,在自恋型的案犯中有喜欢将凶器留作纪念的,但陈大柱绝不是这种类型。
其三,很多关键环节没有问清楚。
比如,死者身上放了一张A打印纸,在陈大柱的供述中没有提及,陶潜当时问他打印纸哪来的,陈大柱愣了片刻,然后说是随手放的。
陶潜还想继续追问,正巧谭队问了另一个问题,便被打断了。
再比如,陈大柱行凶时穿的衣服。按陈大柱的行凶方式,他的衣服上应该会有死者的血迹才对。
将陈大柱抓捕归案之后,警方已经对陈大柱的所有个人用品都检验过,并没查出带有血迹的物品。
当然,当时穿过的衣物很有可能被扔掉了,但陶潜觉得,陈大柱连作案的刀都留着,衣服会舍得处理掉吗?
陶潜有个毛病,不把疑问弄清楚,心里总放不下。
他向谭队申请,说自己在整理审讯记录时,有些细节还需要向陈大柱核实清楚,因此需要再提审一下陈大柱。谭队虽然觉得无此必要,但还是批准了。
按规定,陶潜不能单独提审陈大柱,他在自己的组里找了个实习生跟着。
在审讯室,陈大柱被带进来坐定后,嘟着嘴问:“我不是都交待了吗?干嘛还审我?”
陶潜解释说:“今天不是提审,而是有些环节不够清楚,找你再核实一下。”
“最后都是个死,搞那么麻烦干什么!”陈大柱不耐烦地嘟囔了一句。
陶潜没理会对方的态度,而是问:“你杀武野的那把刀,你为什么没有处理掉呢?这不合常理啊。”
陈大柱皱着眉想了想说:“不舍得扔呗。”
“那把刀太普通不过了,顶多一、二十块钱,为了这点钱要冒着被定为死罪的风险,很难让人相信。”
“我没想那么多,信不信由你。”
“那把刀哪来的?”
“随手买的。”
“在哪买的?把店名或者位置告诉我。”
“只记得是在一个小摊上买的,具体在哪谁记这些啊。”
陶潜又问陈大柱行凶时穿的是哪件衣服,陈大柱随口说了一件。
陶潜又问了衣服的具体特征,然后根据陈大柱的描述在记忆中搜寻,记得在陈大柱的个人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