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商人家庭而言,沈闻,不亚于夹着肉馅的香饽饽。
林言不是矫情的人,机会给他了,他就拿。
拿不拿得稳,握不握得住,这才是他该考量的事。
“林言?走了!”老牛喊他。
收起手机,烧烤也吃的差不多了,林言三人先把何静送回寝室,何静喝的脸颊微红,跟他们挥手再见。
老牛跟老马趁这个机会打算通宵上网,问林言要不要一起去。
林言喝酒不醉,但上脸。他脑袋略微有些昏沉,在这悠闲地夜晚连思考的速度都放的缓缓,摇了头,跟两人道了别,林言打算回寝室睡觉。
路上途经林荫大道。
微风吹过,树梢哗啦啦作响。
几片青翠的树叶落在脚下,被平实的鞋底踩过,留下淡淡的痕迹。
沥青马路被暑气闷得湿热扭曲。
这个点,路上没几个人,偶尔有从图书馆离开的同学们神色匆匆的经过。
林言看了眼时间,23:49分。
饭局应该也快结束了。
最迟后天,最快明天。
他应该就能被‘程家’一脚踹开。
见过沈闻这样位高权重的大人物,哪怕最后确定这一切都是一场乌龙,为了程家,程父也会使尽手段,让程安安跟沈闻搭上关系。
林言轻轻弯了弯唇角。
他皮肤冷白且薄,眼尾狭长,被酒气洇的有几分迷蒙浅红,这会儿带了点笑,平白勾出些缱绻的意味来。
三号男生宿舍楼在林荫大路后面。
走过长长的马路,街灯被交叉的枝桠映照的斑驳。
林言看见一辆陌生的车子。
停靠在马路尽头的暗处。
他越发走的近了,直到越过副驾的窗户,才彻底将这辆车的模样看进眼里。
大气典雅的漆黑外观、直瀑式进气格栅、流畅优越的弧形车前盖,以及小翅膀式的车标。
宾利车标从创立之初,至今未变换过形态。
寓意经典永不过时。
林言笑意僵在嘴角——
他见过这辆车。
……
斑驳光点如粼粼水光,晃过沉暗寂冷的车身。
隐没在暗处的宾利车似一头蛰伏的野兽,风声倏然变得喧嚣,那熄灭的两盏大灯,像暗夜里的萤火,亮起幽幽的、浅黄色的光芒。
林言头皮都在发麻,被酒劲熏得懒散的意识瞬间清醒。
他就这么愕然地低着头,湿红狭长的狐狸眼睁得很大,额头沁出汗水,粘着柔软凌乱的黑色头发。唇瓣张了又张,嗡合着,说不出话。
车窗无声滑下。
在他一片空白的视线里,那薄薄一层阻隔视线的窗户彻底消失,露出后座的人影来。
沈闻坐在车内,眼睑疲倦冷淡的低垂。随着车窗消失,视线不再受阻拦,他漫不经心的撩起眼皮,深黑的瞳孔掠过林言,眸色似若深了一瞬,又像毫无波澜。
“林言。”
干冷的空调冷风顺着缝隙逸出,扑了林言满脸。
神经仿佛也被这沉冷的声音冻住,明明是燥热的盛夏,林言后背却浮起潮湿的冷汗。
他听见沈闻不带任何情绪的声音。
“我说过,过了。”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