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麦知道林一收了穆启华整整三千万,他听了父亲的说话,一头黑线,他心道:
“阿一?人家分分钟几千万的生意,你让他去购物中心找工作?我也不是说购物中心就有什么不好,不少领导也是从底层员工一级一级升上来的,但是……但这起码不符合经济效益啊!他运气好的话,现在就能月薪过亿,凭什么要从低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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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麦摸了摸鼻头,支吾着说道:“阿一嘛……阿一已经找到工作了,收入还很不错,你就不用为他担心了。”
父亲眉头一挑:“真的?”
麦麦道:“我骗你干嘛?”
吴淑德和毕芬芳翻了个白眼,她们嘴上没有说,心里却道:“林一还能找到什么工作?他不就突然长高,有了身板吗?还收入很不错?他最多就是个搬砖的。”
她们是没有了解过搬砖,先入为主的认为搬砖低贱,但实际上搬砖的收入还是不错的。
两个女孩也不是讨厌林一的,大姑娘爱钱,小姑娘爱俏,而现在的林一单就卖相而论,他还是很能打的。
但两人都打着钓金龟的心思,既然有机会成为总裁夫人,她们怎么可能还看得上林一?
加上麦麦的说话,在她们听来,就是在吹,她们逆反心理发作,在心里挤兑林一几句也是正常的。
……
第二天傍晚,林一就被郝富贵的司机送到了酒会现场。
郝富贵知道林一不修边幅,他还特意为林一准备了一套上档次的休闲服。
这是寻常的交际酒会,而不是正式的会议场合,穿着太过正式反而会显得土气,所以,休闲服、唐装或者中山装,才是主流穿着。
林一是有正式邀请函的,他要进入酒会不会受到任何阻拦,那些门卫接待也把林一当成了富商公子,态度恭谨而礼貌。
会场面积比想象中的要大,林一没有第一时间见到郝英俊。
这种社交场合是胖子的主场,郝英俊应该身边围着一班公子又在海侃胡吹了,林一也没有打电话去打扰。
他拿着一杯红酒,在会场到处漫游。
购物中心是过十亿的项目,但这不是说老板的资产百亿,项目是合资项目,老板也只不过占大头而已。
幽都城是三四线城市,像郝富贵这种到了帝都和魔都就不入流的富商,在幽都城却是中上之流,所以,郝富贵在一众公子之中,还是很吃得开的。
林一看着周围人们的刻意攀谈、假笑和讨好,他并不觉得恶心。都是讨生活而已,只要不违法犯罪,怎么干都不寒碜。
而且,那些频频敬酒的后生,更让林一感受到了对工作和前途的热情。可以的话,谁愿意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那些后生,他们比大部分人都更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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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进入酒会之前,他还是有点抗拒的,但实际进入之后,他却被满满的正能量所包围,抗拒,他是不抗拒了,他还十分欣赏和佩服。
他走了一会,在会场的门边发现了麦麦。
麦麦是作为储备经理来培养的,他的工作不是制作和传递,而是保证现场的食物和饮料的新鲜和充足。
他自小就在家里的食店帮忙,稍加培训就能轻易上手,因此,巡视、预估以及指挥着下属,他都很快进入了角色,一看之下,还真有点经理的模样。
林一走到麦麦身边,拍了拍麦麦的肩膀,他笑道:“嘿!穿上一身制服,还真的人模狗样了啊!”
麦麦看到林一也是一喜:“你怎么也过来了?”
然后,麦麦又想到林一的能耐,就算林一作为宾客而进入,那也并不意外了。
麦麦正在工作,林一不想打扰太久,说笑几句,就要走开。
但一个经理模样的青年人却在这时走了过来,他面色不善,瞥了林一一眼,又对麦麦说道:“这又是你带来的人?你到底把自己的工作当什么了?”
青年人是麦麦的上级,也是负责全场的营运经理,他之所以这么说话,是因为他发现麦麦把吴淑德和毕芬芳都带进会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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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女孩第一次参加上流社会的酒会,不但浓妆艳抹,还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股厚重的风尘味,一看就知道是混进来的。加上她们有意无意的跟酒会的公子们套近乎,着实惹人讨厌。
所以,青年人很快就发现了两人,他本想对两人盘查一番,如果没有邀请函,就把两人赶走。
但两女见到青年人之后,竟然发出轻声尖叫,原来,这青年人竟然是她们已经毕业了几年的师兄。
青年人名叫张榕,他在这般年纪就混到大型购物中心的营运经理,绝对是青年才俊了,因此,他也是两个女孩认定的金龟之一。
两女孩对张榕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加上,如果不是粉底太厚,这两女孩也还能算是漂亮的。
伸手不打笑面人,更不打漂亮的笑面人,所以,张榕也不好把两人赶走。
但两人赶不走,受罪的就变成麦麦了。
因为这两女为了讨好张榕,张榕问什么,她们就